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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信息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7-0001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7-09-11
  • 标    题: 关于开展2007年福州市“绿色社区”验收和市级“绿色社区”复检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7]281号
  • 发布日期:2007-09-1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07年福州市“绿色社区”验收和市级“绿色社区”复检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7]281号
来源:福州市环保局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社区办;福州市环境保护协会 时间:2007-09-11 00:00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福州市环境保护协会
关于开展2007年福州市绿色社区”验收和市级
“绿色社区”复检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7]281

 

各区环保局、文明办、社区办:

为深入开展 “绿色社区”创建,进一步巩固、提高“绿色社区” 创建活动,推进我市创建“绿色社区”工作上新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市“绿色社区”验收和市级“绿色社区”复检工作。现将验收和复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10月中旬(具体验收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评组成员:市环保局、市文明办、市社区办、市环保协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

三、考评的依据:福州市“绿色社区”标准。

四、考评验收的对象:申报市级“绿色社区”验收的单位。

五、考评复检的对象:对市级“绿色社区”按照30%的比例随机抽选,进行复检,鼓楼区10个,台江区4个,仓山区3个,晋安区6个,马尾区1个。

六、考评方法:

在各社区居委会志愿申报的基础上,考评验收采取听、查、看、访、议等形式进行。

听:听取社区责任人就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汇报;

查:查阅社区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软件资料;

问:对有关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情况进行了解;

访:随机访问居民,广泛征求意见;

议:考评验收、复检组将验收复检情况综合评议。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福州市环境保护协会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送:省环保局、省环保宣教中心、省文明办、省社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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