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8-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8-03-03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关于福州市第五届“绿色社区”验收及市级“绿色社区”复检的情况通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8]51号
  • 发布日期:2008-03-0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关于福州市第五届“绿色社区”验收及市级“绿色社区”复检的情况通报
榕环保综[2008]51号
来源:福州市环保局、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社区办 时间:2008-03-03 00:00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关于福州市第五届绿色社区”验收及市级“绿色社区”
复检的情况通报
 

 

榕环保综[2008]51

 

各区环保局、文明办、社区办及相关社区:

根据“绿色社区”考核工作要求,200710月至11月由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市环保局组织并邀请市人大城环委、市政协经建委、市环保协会等单位参加的第五届“绿色社区”验收工作组,按照福州市“绿色社区”考核评定标准,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材料、走访社区群众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鼓楼、仓山和晋安区等25个社区进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现场考核验收,同时,按抽检比例对鼓楼等5个区的24个市级“绿色社区”进行复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绿色社区”考核验收情况

通过对鼓楼、仓山和晋安区等25个社区进行考核,其中,东街街道竹林境社区等23个社区通过考核验收,洪山镇大凰山社区等2个社区未通过考核验收。

(一)第一批通过考核验收的23个社区:

1、鼓楼区19个:东街街道竹林境社区、鼓东街道观风亭和贤南社区、温泉街道东湖和琼河社区、水部街道乐天泉和福新社区、安泰街道乌塔社区、南街街道小柳和柳河社区、鼓西街道梦山社区、洪山镇西凤、福屿和洪山桥社区、华大街道九彩和琴湖社区、五凤街道梅峰、铜盘和白龙社区。

2、仓山区3个:金山街道鑫龙社区、仓山镇万升社区、上渡街道鹭岭社区。

3、晋安区1个:王庄街道紫阳社区。

(二)未通过考核验收的2个社区:

鼓楼区洪山镇大凰山社区、五凤街道屏西社区。

二、市级“绿色社区”复检情况

对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和马尾区的24个社区进行复检,其中,水部街道莲宅社区等15个社区通过复检,洪山镇怡山社区等9个社区未通过复检。

(一)通过复检的15个社区:

1、鼓楼区8个:水部街道莲宅社区、安泰街道乌山社区、南街街道驿里社区、温泉街道汤边社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五凤街道兰庭社区、华大街道龙峰社区、鼓东街道开元社区。

2、台江区2个:苍霞街道万侯社区、义洲街道滨江社区。

3、仓山区3个:金山街道金洲社区、对湖街道师大社区、仓前街道航兴社区。

4、晋安区2个:王庄街道大名城社区、岳峰镇九龙城社区。

(二)未通过复检的9个社区:

1、鼓楼区2个:洪山镇怡山社区、鼓西街道西湖社区。

2、台江区2个:茶亭街道阳光社区、义洲街道碧水芳洲社区。

3、晋安区4个:鼓山镇融东社区、岳峰镇三华社区、王庄街道砌池和紫新社区。

4、马尾区1个:罗星街道马限社区。

福州市第五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在各区委文明办、区社区办和区环保局的精心组织和社区群众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营造了良好的绿色氛围,为福州市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作出了贡献,并将极大地促进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希望以上被评为“绿色社区”的社区要继续发扬成绩,保持荣誉,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社区环境质量,积极为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对未通过市级“绿色社区”验收、复检的社区,要按照“绿色社区”建设标准,认真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工作;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和市环保局将在2个月内根据《市级“绿色社区”标准》进行复检及处理。

专此通报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社区办

二○○八年三月三日

 

  送:省环保宣教中心、省文明办、省社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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