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9-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9-06-29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市级“绿色社区”复检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9]252号
  • 发布日期:2009-06-2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市级“绿色社区”复检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9]252号
来源: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09-06-29 00:00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市级“绿色社区”复检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9]252

 

各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绿色社区” 创建活动,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日常化,推进我市创建“绿色社区”管理上新水平。经研究决定,市环保局将联合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市环保协会等有关人员开展市级“绿色社区”复检工作。现将复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检时间:20097月至10月(复检工作安排表附后)。

二、复检组成员:市环保局(市环保宣教处、市环保监察支队)、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市环保协会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考核的依据:福州市“绿色社区”标准。

四、复检的对象:对已命名的市级“绿色社区” 按20%的比例随机抽选,进行复检(鼓楼区11个,台江区3个,仓山区3个,晋安区5个,马尾区1个)。

五、复检方式:

复检考评采取听、查、看、访、议等形式进行。

听:听取社区责任人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汇报;

查:查阅社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软件资料;

看:查看社区环保氛围、社区环境管理;

访:随机访问居民,广泛征求意见;

议:考评复检组将对复检情况综合评议。

 

附件:市级“绿色社区”复检工作安排表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市级“绿色社区”复检工作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复检单位(各区)

复检社区数量

1

7-8

鼓楼区

11

2

9

台江区

3

3

9

仓山区

3

4

10

晋安区

5

5

10

马尾区

1

复检具体时间与各区沟通后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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