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9-0001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9-06-29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市级“绿色社区”复检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9]252号
- 发布日期:2009-06-2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市级“绿色社区”复检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9]252号
各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绿色社区” 创建活动,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日常化,推进我市创建“绿色社区”管理上新水平。经研究决定,市环保局将联合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市环保协会等有关人员开展市级“绿色社区”复检工作。现将复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检时间:2009年7月至10月(复检工作安排表附后)。
二、复检组成员:市环保局(市环保宣教处、市环保监察支队)、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市环保协会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考核的依据:福州市“绿色社区”标准。
四、复检的对象:对已命名的市级“绿色社区” 按20%的比例随机抽选,进行复检(鼓楼区11个,台江区3个,仓山区3个,晋安区5个,马尾区1个)。
五、复检方式:
复检考评采取听、查、看、访、议等形式进行。
听:听取社区责任人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汇报;
查:查阅社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软件资料;
看:查看社区环保氛围、社区环境管理;
访:随机访问居民,广泛征求意见;
议:考评复检组将对复检情况综合评议。
附件:市级“绿色社区”复检工作安排表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市级“绿色社区”复检工作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受复检单位(各区) |
复检社区数量 |
1 |
7月-8月 |
鼓楼区 |
11 |
2 |
9月 |
台江区 |
3 |
3 |
9月 |
仓山区 |
3 |
4 |
10月 |
晋安区 |
5 |
5 |
10月 |
马尾区 |
1 |
复检具体时间与各区沟通后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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