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11-0001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11-02-17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11]47号
- 发布日期:2011-02-1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选工作的通知
榕环保综[2011]47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提高《环境质量报告书》的质量,更好地服务于环境管理,环保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十一五”期间的《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以下简称五年报)进行评比,现将环保部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认真组织编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精心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年)》。各县(市)区环保局于
二、 积极做好上报和参评工作
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环保部评选标准,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报告书进行初选,筛选出2-3份报告书,报送省环保厅参加省级复评。请各单位按时上报,积极做好参评工作。
联系人:余兵 87331546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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