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3-0200-2023-0000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2023-12-28
- 标 题: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规〔2023〕3号
- 发布日期:2023-12-28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