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0600-2003-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3-10-15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3]273号
- 发布日期:2003-10-1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
关于核定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3]273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2001年福建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重新核定我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1]费字241号)试行期已满,其规定的收费标准试行期至
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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