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3-2706-2019-0001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2019-11-18
- 标 题: 转发关于开展工业固废(危废)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19〕177号
- 发布日期:2019-11-2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现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固废(危废)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19〕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紧部署推进工业固废(危废)排查整治工作,细化排查整治工作计划,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并于
二、开展全面排查。
(一)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榕环保综〔2019〕166号)文件组织实施。
(二)开展一般工业固废专项排查整治及推进工业固废信息化监管。各单位根据
三、推进问题整改。对于排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详见附件
四、加强工作调度。各单位在
王芬(市危险废物污染监督中心)
林煌(市局土壤处)
附件
附件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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