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
一、概述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今年,
(三)重点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
2、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相关文件要求,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为当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定期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八个方面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
3、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
4
(四)规范细化公开内容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档案局等渠道公开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工作动态”、“环境质量”等相关专栏,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在“福州环境保护”网站开辟政务公开专栏,把社会百姓企业关注的环保法规文件、统计信息、重大项目等信息在相关栏目公开。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我局健全福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局处室、单位职责分工,将工作落实到具体处室、单位,责任到人,并加强工作经费投入,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所有信息发布前,各责任处室、单位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局保密领导小组确定,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七)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强福州环境保护网站建设,开通福州环保官方微信,完善分类设置,丰富网站功能和内容,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更好地实现环境信息公开等功能。同时,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和环保行业媒体的合作,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发布相关信息。在局机关宣传栏、福州环保信息简报、福州环保官方微博、福州环保官方微信上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并就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微访谈和互动活动,使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参与方式更加多样。
(八)加强监督检查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处室、单位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市环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环保应急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科研及环保专项工作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市环保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福州环境保护网站、福州环保官方微博、福州环保官方微信、福州环保信息简报、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局政务公开栏、市档案馆查阅场所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环保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联系新闻媒体,以新闻发布会、网站平台、微信平台、福州环保信息,认真做好政策的解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社会公众对环保信息公开需求量逐年增多,而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基层环保部门又存在人员少任务重现象,有待进一步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2、企业单位公开环境信息难度较大。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环保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2、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监督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9 |
412 |
|
条 |
39 |
41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35 |
86 |
|
条 |
1 |
5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26 |
58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8 |
23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5 |
86 |
|
条 |
18 |
3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12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4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4 |
35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