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3-1800-2018-0007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7-05
  • 标    题: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资金比对排重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经信消费〔2018〕52号
  • 发布日期:2018-07-0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资金比对排重工作的通知
榕经信消费〔2018〕52号
来源:经信委 时间:2018-07-06 10:56
 各有关县(市)区:
  为做好2017年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资金下达工作,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指南》(闽经信计财〔2017〕146号)“对已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项目和省政府文件有规定的项目除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不重复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通知要求,请相关县(市)区经信部门组织本辖区获评企业(详见附件一)按照附件二内容做好奖励资金领取的相关承诺工作,承诺书于7月11日前报送我委消费品工业处。未如期报送承诺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该项奖励资金的领取资格。
  联系人:黄东升    联系电话:83613094
  附件:1.2017年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
  2.承诺书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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