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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省级第九批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7-07-12   字号: | |
榕科〔2017194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省级第九批创新型企业

评价工作的通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局,有关创新型企业、各试点企业: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级第九批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政〔201713)通知的要求,现开展第九批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请相关单位、企业抓紧开展参评准备,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价对象

第一、二、三、四、五、六批创新型试点企业中尚未被命名为“福建省创新型企业”的试点企业。上述企业根据实际自愿参加评价工作。

详细要求见省科技厅通知,通知可登陆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fjkjt.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

二、申报注意事项

1、企业填报的《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自评估报告》、《创新型(试点)企业评价工作简表》请从福州创新型企业qq群“文件”中下载(群号:56847220)。

2、申报企业应于2017717前将自评估报告纸质版及证明附件装订成册(1份)送达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并提前将自评估报告电子文档、创新型(试点)企业评价工作简表发至57703782@qq.com(建议文件名称格式:公司名称+第九批创新型企业评价),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投促局要及时组织辖区创新型(试点)企业参评,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于718日前将企业提交的参评材料及《申请评价的有关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汇总表》报送至我局社会发展与科技合作处。

联系方式:丁可锋  83338680

附件:

1.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自评估报告

2.申请评价的有关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汇总表

3.创新型(试点)企业评价工作简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711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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