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4-0004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03-21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检年报及双随机抽查等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24〕13号
  • 发布日期:2024-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检年报及双随机抽查等工作的通知
榕人社培〔2024〕13号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4-03-22 15:1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办技工院校、市本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民办职业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129号)等文件规定,拟开展全市民办学校2023年度年检年报、2024年双随机抽查及专项督导等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年报工作

  1.参加对象:我市2023年12月31日前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各县(市)区人社局对所监管的民办学校开展年检年报工作

  2.时间安排:5月6日-17集中开展年检及年报工作,各民办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检相关材料,当场核验,逾期不予受理

  3.年检内容包括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办学场所、师资配备、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招生宣传培训收费、年培训量等情况

  4.报送材料

  (1)填报《2023年度年检报告书》(见附件1);

  2办学资格材料

  (3)管理人员和师资配备;

  (4)学校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5)办学场地材料;

  6)校园安全材料

  (7)日常管理档案

  (8)财务管理和账户备案材料;

  (9)《民非企业年度报告书或《企业年度报告书》。

  以上报送材料清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纸质版须按以上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电子版需每项内容对应一个文件夹U盘拷贝,按照管理权限提交至相应的人社部门

  二、双随机抽查与专项督导工作

  1.时间安排:拟分别2024年5月、11月分两批次开展双随机抽查与专项督导工作。

  2.检查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察看等方式开展。

  3.检查内容: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情况核查;

  (5)是否由具备从业条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学校的建筑物结构和校园消防安全等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并严格按照评估报告落实整改。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

  6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7)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抽查的内容。

  各县(市)区人社局按照《福建省人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文件要求,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三、结果运用

  年检年报、双随机抽查等检查情况和结果进行通报,将在公共信息平台和人社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民办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不得招收新学员、举办新的培训活动。在整改内完成整改提交复检申请,整改合格的恢复办学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人社部门将视其性质与情节,依法分别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民办学校须按要求参加年检。各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规范诚信办学的自觉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如实提供年检年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对逾期未参加年检或出具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整改的培训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人社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加强民办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联合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健全日常监管机制认真组织做好民办学校年检年报、双随机抽查及专项督导等工作,促进民办学校形成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的良好氛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该账户实施监督。年检结束后,各县(市)区人社局将年检结果与《民办学校年检情况汇报总表》(附件3抄送同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人:刘慧珍、蔡良洪、陈静颐  

  联系电话:0591-87305799

  电子邮箱:srsjzjc87305799@163.com

  联系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926

  附件:1.福州市民办学校年检报告书

  2.2023年检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3.民办学校2023年度年检情况汇总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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