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的公告

日期:2023-03-02 15:28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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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里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将对公租房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为确保新旧系统、流程有序衔接及数据安全,经研究决定,中心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公租房申请自3月9日17:00起暂停受理。经审核需补充申报信息、材料的申请家庭,须在接到相关审核单位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由审核单位予以退件。

  公租房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将重新启动公租房申请受理,申请条件不变,并实行常态化申请,届时将提前发布公告。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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