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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12-3000-2012-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12-10-23
  • 标    题: 关于全面检查落实全年综合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供经[2012]208号
  • 发布日期:2012-10-23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全面检查落实全年综合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通知
榕供经[2012]208号
来源: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时间:2012-10-23 00:00

榕供经[2012]208

 

关于全面检查落实全年综合业绩

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各有关直属公司、基层社:

今年以来,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省政府闽政综[2012]107号文件和市政府榕政综[2012]134号文件精神,抓项目、夯基础、调结构、增总量、添后劲、促发展,经济工作出现可喜变化。但距全国总社、省社的要求还有差距,与福州作为省会城市的地位还不相符。全系统还必须继续努力,群策群力,齐心协力,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发展新路,虚实结合,使我市供销社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与省会城市地位相符的业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针对薄弱环节着力。对照市社年初下发的《2012年各县(市)供销社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2012年直属企业综合考核评比办法》查找不足,特别是在再生资源购进额、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培育与引进、品牌建设、按总社行业标准改造提升农资和消费品网点等,比较薄弱方面,狠下功夫,运用供销社体制机制的优势,联合合作的优势、开放办社的优势,把薄弱环节的工作做好,使弱项不失分、不丢分。(附表1、表2

二、全面检查落实。对照综合考核评比办法,全面检查各项评比项目完成情况,逐项检查,逐项督促,逐项落实,使年终各项目标任务能够如期完成和超额完成。

现在距年终仅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希望各地、各单位抓紧抓好各项考评目标任务的检查落实。

 

 

 

 

 

 

 

                      一二年十月十日

 

 

 

 

 

 

 

 

 

 

 

抄送:市社各位领导、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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