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12-3000-2016-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16-07-19
- 标 题: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推荐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的报告
- 发文字号: 榕供人[2016]127号
- 发布日期:2016-07-1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建省评选表彰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3号),福州市供销社非常重视,及时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按照文件规定的评选办法要求,联合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中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我市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共同开展推荐工作
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3号)的部署,福州市社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我市做好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进行了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人事教育处,负责做好推荐评选的日常具体工作。
二、严格要求,评选工作公开公正
我市在推荐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闽人社文〔2016〕143号文件关于评选范围、表彰名额、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的要求,发扬民主,逐级推荐,推荐过程公开、公正、透明。一是设置预推荐候选对象程序,有效地对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对象进行把关,既注意推荐对象的广泛性,同时排除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对象,提高推荐工作效率。各推荐单位经民主推荐、逐级申报,共预推荐了3个初步候选先进集体,6个初步候选先进工作者。经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把关,并根据面向基层、倾斜一线等原则,研究确定了3个候选先进集体,分别是:福州市新店供销社、连江县琯头供销合作社、闽侯县农资公司;6名候选先进工作者,分别是:福州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戴新、福州市盖山供销社主任邱强、福清市供销社主任翁力、罗源县城郊供销社主任于子恩、闽清县东桥供销社主任张世华、长乐市供销社人秘科科长叶参凤。二是候选对象经逐级考核、公示后,填写申报表,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供销合作社联合盖章逐级上报。我市所有候选对象均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公示完毕,并按照要求征求当地纪检监察、卫计、综治等部门同意。三是市供销社将推荐对象情况上报市政府批准。
三、事迹突出,模范带动能力较强
福清市供销合作社主任翁力是位“老供销”,热爱供销社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从事基层一线工作,在供销社系统工作三十余年,从最基层的营业员开始做起,历经基层社副主任、主任及县级社副主任、主任等职务,经历了供销社三十余载的浮浮沉沉,参与供销社的整个改制过程,对供销社饱含感情。从2008年当上福清市社主任开始,他一直身先士卒,兢兢业业地谋求供销社的改革、突破和发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推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取得不菲的成绩。2003年被福清市政府评为福清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2007-2010年度被省社评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个人,2008-2009年度被福清市政府评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13-2014年度被福建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评为先进农村合作经济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特此报告。
福州市供销社
2016年7月19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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