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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12-3000-2017-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17-03-22
  • 标    题: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福州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供安〔2017〕52号
  • 发布日期:2017-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福州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供安〔2017〕52号
来源: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时间:2017-03-22 00:00

 

 

 

 

各县(市)供销社、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7]4)、省供销社《福建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供联[2017]42号)、福州市安委会《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7]6号)要求,从今年3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工作。市社结合全市供销社系统实际,细化制订了《福州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要求切实抓好大排查工作,认真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金砖系列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福州市供销社

2017年3月20

抄送:省供销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社领导及机关有关处            (室)

 

                     福州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金砖系列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省供销社、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31日止,在全市供销社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提前防范和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线,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工作,消除安全生产各类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金砖系列会议、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全市“攻坚2017”行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各行业和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和防范烟花爆竹储运、建筑工程施工、消防安全、“三合一”及各类商城超市、市场、宾馆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服务场所等。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三个必须’责任是不是落实到位”和“查短板补短板,切实把风险控制在小、解决在早”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目标和重点单位等的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

(二)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汛期、高温天气、台风等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全面排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理清安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坚决整治和杜绝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整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31日止,具体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31日至531)。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细化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分级负责、以属地为主;坚持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木排查大整治。全面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特别要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或单位进行普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6月1日至731)。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和督查,严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或企业,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进行纠正整改,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8月1日至831)。以实效检捡、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关闭,决不允许在不安全条件下开展生产经营。

第四阶段(9月1日至930)。以严防死守、盯紧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金砖系列会议、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全市“攻坚2017”行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检查督导,保持持续严管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前三阶段工作落实到位不松劲。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各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阶段(10月1日至1031)。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单位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巩固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第六阶段(11月1日至1231)。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回头看”检查,对照安全风险与隐患清单对安全生产情况逐一复查。同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五、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坚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供销社负责及时制定全市供销系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单位执行,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向省供销社、市安委会汇报反馈福州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市经济发展处履行市社安全管理职能,负责对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各县(市)供销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所辖县(市)供销社大排查大整治各个阶段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并及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福州市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以便福州市社及时汇总报送省供销社及市安委会

()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查本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并及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向市社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障金砖系列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各个阶段工作进行督查。市供销社将适时组织对各直属公司、基层社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从细、从严、从实”和“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采取“零容忍”,要按照“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强化跟踪督办和复查。对开展工作迟缓、流于形式,检查不认真不深入的,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力、不及时、不彻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单位要在每月26日前报送当月隐患排查整治小结(包含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报表;10月26日前报送提升年行动总结、提升年行动中形成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与制度。市供销社联系人:孙向阳。电话0591-83282105,传真:83283395,报送邮箱:sgxsaqb@163.com。以便市社按照要求及时汇总向省供销社、市安委会报送。

 

附件:1、福州市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报表

      2、福州市重大安全隐患备案表

      3、福州市重大安全隐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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