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系全市供销社组织运行的根本制度。现行章程于2018年4月20日,经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五年来,现行章程对于规范市社及其成员社的组织行为,指导深化综合改革,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发挥了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积极保障作用。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国全面完成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2022年,我们党成功召开具有重大意义的二十大,市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决定。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以增强对推进供销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需要对现行章程进行修订。
市供销社高度重视章程的修订工作。在2023年第4次行政办公会和第5次党委会上,明确将修订《章程》作为福州市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按照会议要求,市社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基础上,认真吸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和相关省会城市供销社章程修订经验,并征求相关业务处室、县市区供销社意见。经认真分析研究、充分吸收各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章程》修订案,并于2023年4月20日提交福州市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进一步明确供销社的性质地位。与总社、省社有关供销社性质地位说明保持一致,将我市供销社性质地位明确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第二条)
2.明确我市供销社指导思想。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在我市供销社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第三条)
3.将加强党的领导写入章程。新增“市供销社自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条款。(第四条)
4.明确我市供销社工作方针。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三农”工作大局,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作为我市供销社工作方针。(第五条)
5.进一步明确宗旨和目标。一是对标榕委发2016年15号文,将我市供销社宗旨表述为“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二是将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写入章程;三是将工作目标调整为“建设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第六条)
6.修订市供销社定义阐述。将“市供销社是福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修订为“市供销社是是福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全市供销社的联合组织”。(第七条)
7.修订市供销社职能阐述。一是增加市供销社对成员社负有监督、和教育培训职责(第八条);二是对全市供销社任务进行优化调整(第十一条),增加法制建设、构建行业指导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文化建设和信息服务等任务,将“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作为组织建设重点,将“增强服务功能,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村合作金融、电子商务等业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具体业务职能。三是理顺本级社与行业协会关系,明确本级社对社会团体的组织、指导、监督职能,明确行业协会和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定位。
8.规范吸收成员社行为。删除“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作为明确性的成员社吸收范围。明确成员社的吸收必须经市供销社常务理事会审批。(第十四条)
9.调整成员社权利义务。考虑中国供销社合作社标识的使用具有明确的审批及使用规范,删除了成员社直接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权利。在附则中明确应当规范使用标识。(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10.完善选举及任免行为。将全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主任、主任的变动手续履行主体调整为常务理事会(第二十八条)。删除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及监事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免程序性条款,按照市委、市政府实际工作要求执行(原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
除此之外,本次还对《章程》中有关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规范简称、部分文字、行文顺序、条款结构等进行了调整明确。
特此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