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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_政务指南_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是指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进行评估进行资格评估和认定的过程,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可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师招聘和管理的参考依据,有利于选拔和培养优秀的教育人才,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

概述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是成为合法从业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其具备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和资格,是进入教育行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证明,同时,教师资格认定也为中小学教师的招聘、晋升和岗位评定提供了依据,有利于保障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相关政策: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夏季福州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户籍在福州市的中国公民;

2.持有福州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3.2024年福州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州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榕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温馨提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其他认定条件: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语音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在本公告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享受待遇

成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后可以获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这样不仅可以在学校工作,还可以在培训机构任教,教师资格证还赋予教师一些优惠:比如,教师在外出旅行、购买车位、加油等方面获得额外的优惠。

申请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5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网上办事”中“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温馨提示

1.教师资格认定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

2.报名前请查阅“办事指南”,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网报填写学历信息及普通话水平信息时,应优先选择“可在学信网核验学历”“核验证书”进行核验。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请补全相关信息并扫描或拍照对应的证书原件上传,并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

4.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操作手册”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网报时认定机构选择“福州市教育局”。由所就读在榕高校统一组织办理的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现场确认点为申请人就读院校;其他申报人员现场确认点应选择“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一致,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申请时身份材料。

(1)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2)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福州市居住证》原件。

(3)以在榕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福州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福州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福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相应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榕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士兵)证或警官(士兵)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网报信息显示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已核验的可不提交。

5.学历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网报信息显示学历信息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学历材料)。港澳台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需经本公告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体检合格。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以下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9.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前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领取函件可到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417-422窗口,联系电话0591-83349431)。

温馨提示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线下现场确认的,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和体检表)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上交现场确认点。

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

2.点击首页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

3.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二)体格检查:

 

    2024年下半年福州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委托福州市第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

 

(三)现场确认(受理):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交确认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预约方式

1.现场确认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3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窗口)。

3.预约方式: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即来即办”,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请通过“闽政通”APP预约现场确认,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认定,避免扎堆办理,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申请人可提前5个工作日下载并登录“闽政通”APP(搜索选择“办事预约【福州】”——“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在预约界面中选择“市教育局”的“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预约(号源于每天上午8:00更新,办事前24小时内无法取消。若有系统使用相关问题,请致电:0591-87276026;若有注册、登录问题,请致电0591-62623959)。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应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一致,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3.认定所在地相应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所在地类型一致)。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原件(集体户口簿无法提供原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2)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时间应在认定时间之后)。

(3)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①有效期内的《福州市居住证》原件;

②福州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③服役所在地在福州市的军官(士兵)证或警官(士兵)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需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显示已核验的无需提交。在读研究生应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显示已核验的无需提交)。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因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变更无法在系统上核验学历或普通话等级水平的申请人,应携带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如标注曾用名的户口簿等)。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领取函件可到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窗口,联系电话0591-83349431)。

9.《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需经本公告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体检合格(请注意,经体检合格的,体检表由认定机构向体检医院统一领取,无需申请人前往医院领取带到认定机构。申请人在体检预约时,应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否则认定机构无法取得相应体检结果,需申请人自行联系医院更改,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结束(2024年12月13日)前收到体检结果,进行认定发证)。

 

申请地址

电脑端报名端: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现场确认地点: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417-422窗口)

温馨提示
请通过电脑登录报名,暂不支持手机、ipd等移动端申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 360 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后续操作。

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未存入人事档案将影响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四)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五)建议申请人在前往现场确认前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的留言信息。

(六)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咨询电话:0591-83349431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下载

附件:

       https://jyj.fuzhou.gov.cn/zwgk/tzgg/202409/P020240930591223678021.docx

 

常见问题

 
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今年福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5日17:00。
 
我已经申领完教师资格证还没满一年,我还能再申领一本吗?
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当次自然年度内不能再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只要在网上申请成功就能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了吗?
网上申请成功后,还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受认定机构委托的高校,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本校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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