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2500-2013-0002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3-03-19
  • 标    题: 中共福州市粮食局党组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 发文字号: 榕粮党〔2013〕6号
  • 发布日期:2013-03-19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福州市粮食局党组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榕粮党〔2013〕6号
来源:福州市粮食局 时间:2013-03-19 00:00

  2013年福州市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围绕和服务全市粮食工作大局,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清正廉洁,为加快推动福州市粮食系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 严明政治纪律,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引导粮食系统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尤其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处理。

  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粮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全市粮食系统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宣传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主题主线,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和保障粮食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策有效落实、项目顺利实施、资金安全使用、干部勤政廉洁。

  二、 落实“八项规定”,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的贯彻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注重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今年要组织1至2次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专项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是违反“八项规定”的均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坚决整治铺张浪费。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开支,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公款旅游行为;健全公务车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

  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作出表率,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纠正以权谋私行为,决不允许搞特权。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局属国有企事业领导班子成员将这项内容列为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范围;机关科级公务员涉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应在事后30日内向局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粮食清仓查库、国有资产管理、市级专项储备粮轮换、拆迁改造中产权流转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根据国家粮食局的部署,开展对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治理,加强纠风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作风,倡导立说立行、实干实效。紧扣机关作风、效率、执行力等关键环节,强化效能监督和效能问责,直查快办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效能投诉,局效能办坚持每月对机关、分局、基层服务窗口巡查和点评通报制度,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推进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优化政务环境,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时、认真、负责地办理12345市便民呼叫热线的投诉件,严格遵守查阅及办理时限,努力提高办结速度,不拖沓、不敷衍。

  三、 完善惩防体系,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要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特点,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工作,制定市粮食系统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以贯彻落实省政府〔2012〕34号文件为主线,重点抓好“粮安工程”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购、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等涉粮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储备粮库存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建库等粮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监督检查。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处理。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粮食系统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做好线索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提高及时揭露、发现腐败问题的能力。要认真做好“一案一整改一通报”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继续巩固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成果,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检查,强化党组(党委)决策和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监督、函询等制度。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强化行政问责。抓好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属企事业单位要在上半年内制订切实可行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报局党组批复后执行。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紧紧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关键,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 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按照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抓住能力建设这个关键,学习党纪法规,学习粮食业务知识,勤学善思,不断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抓住组织建设这个基础,健全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推动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维护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粮食系统各级党组织、行政领导要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的履职和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中共福州市粮食局党组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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