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2500-2018-0002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8-05-24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行〔2018〕113号
  • 发布日期:2018-05-2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粮行〔2018〕113号
来源:粮食局 时间:2018-05-29 14:52

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局),局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闽粮行〔2018〕61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榕安委〔2018〕8号)要求,结合全市粮食系统实际,现将《福州市粮食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粮食局

  2018年5月24日

 

  福州市粮食系统2018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福州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及省粮食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打造安全生产工作“升级版”,确保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地主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抓好行业监管和专项治理,明确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2.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加强对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重点工作部署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日常考核,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生产的考核权重比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约谈、警示通报、挂牌督办制度。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按照上级制定的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和重大隐患分级标准开展对标活动,确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

  5.强化粮油仓储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储粮安全技术规范和“一规定、两守则”要求,加强粮油出入库、储存作业、消防安全等环节管理,确保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         

  6.加强建设(修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设(修缮)工程要着重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情况,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管好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7.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的整治工作,确保通道和出口畅,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套齐全;加强出租场所的安全检查,检查是否超范围经营,坚决杜绝“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微型消防站

  8.严格规范储粮危险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熏蒸作业、药剂储存安全管控,防止熏蒸作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严禁储粮用化学品流入社会。

  9.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等高危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10.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做好汛期、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扎实筑牢基层安全生产基础

  11.落实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对单位自行确定的重点安全隐患,编制监管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逐项制定落实整治方案措施,集中力量整治整改,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12.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以安全生产标准化期满复评为契机,促使企(事)业单位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自主管理、持续改进,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13.确保安全监管保障经费落实。按规定提取安全监管经费,及时添置、更新安全监管装、设备,加强风险普查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治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1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职工人数较多的4个单位(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福州市米业公司、福州市面粉公司、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处)要及时补充完善安防装、设备和设施,并适时组织专、兼职安防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能力培训和演练;其他单位要视情添置装、设备;“安全生产月”和“11.9”期间各单位均要组织消防演练。

  15.加强职业病健康工作。积极参加“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落实职业病患者救治相关规定。

  16.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按照上级部署实施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公示、信用承诺和信用等级评定、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红名单”等制度。

  1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提高依法治安、科学治安水平。督促企(事)业“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三、强化依法治理

  18.认真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年”行动。以党的十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为主线,在粮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9.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20.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突出严实作风,强化责任担当,使粮食系统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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