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2500-2023-0003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3-12-25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榕粮执法〔2023〕419号
  • 发布日期:2023-12-2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榕粮执法〔2023〕419号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23-12-27 09:19
市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规定,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我局认真梳理总结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形成《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现予呈报。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2月25日

  (联系人:陈晓娟  电话:83202991,13799429169)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深入实施“三争”“三领”行动,对标“一规划两方案”等重要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战略意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二是加强工作布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粮储工作布局,作为“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首要内容,进行专题谋划部署。三是强化学习宣讲。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和《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百问》等权威书籍材料,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持续推动宣讲宣传,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二)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加强中长期部署规划,对重大事项、疑难工作及时进行集体研究,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健全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设置集体学法模块,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展的能力。2023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0·16”世界粮食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研究讨论12次。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组织丰富的宣传活动,推动法律进机关、进粮食企业、进合作社区、进购粮部队,不断提高粮食类法律的社会知晓度。加大局官方网站、法治宣传走廊、社会媒体等平台法治宣传力度;连续7年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权威媒体上开展以案释法;在福州新闻广播先锋944频道,以《筑牢粮食安全防线》为题开展执法全媒体直播,讲好粮食故事、宣传粮食法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点击率创栏目新高。

  (三)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履行职能。一是修订完善权责清单。根据涉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情况,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业务管理机构事前事中监管和执法督查部门事后行政执法的全链条监管体系。2023年,我局权责事项清单新增30项、修改44项、取消18项,并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我局制定、代拟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部。三是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服务,进一步优化涉粮企业行政备案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备案时间从原来的4天缩短至1天。2023年,我市粮食收购企业备案23家,新增12家;粮食仓储企业备案43家,新增1家、取消3家、修改备案信息12家。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履职水平。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粮食购销领域季度巡查制度,按照年度执法工作目标和季度巡查计划,以层级负责制和属地负责制为基础,根据不同季节粮食工作重点对粮食收储企业实现四次监管“全覆盖”。制定年度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市场主体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粮食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名录库,进一步夯实粮食流通执法工作基础。二是严格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开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集中开展应急储备成品粮油、政策性粮食库存、市场化粮食收购、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全年共抽取样品197份,代表数量18.52万吨。严厉打击粮食流通领域“打白条”“转圈粮”“以陈顶新”等违法违规行为,办理粮食流通行政处罚案件3起,与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互相移送核实问题线索1起。2023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没有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全市行政执法力量,选送市县两级190余名机关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挖掘行业潜力,充实执法队伍。结合中心组集体学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重要法规、综合类法律及专业法律内容10余次;组织粮食流通执法办案实务、粮食库存检查等培训6场,召开涉粮案件警示教育学习8场,累计教育1600余人次,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水平。四是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全面加快粮库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粮情数据、监控视频实时在线监管和风险预警;推广“互联网+监管”“闽执法”和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等新技术新平台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五)强化制约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制定《中共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事项范围,健全权力运行制约体系。督促局属单位完成“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加强财务统计、资产管理、重大投资等事项管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媒体监督,本年度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件1件,代表反馈“满意”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市直单位网站绩效考核指标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专栏以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保障栏目,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我局本年度通过市政府网站共发布部门工作信息125条(其中普法信息30条),部门文件32条,征求意见建议4条,网上调查4条,政策解读5条。三是严格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从市司法局公示的智库里遴选一位律师及其团队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本部门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法制审核,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办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指定我局取得司法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和法律顾问分别进行法制审核,再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更新的速度、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学习与实践结合还不紧密,行政执法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在考核压力下,存在片面追求执法数量、忽视执法质量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总结还不够,成果提炼还不充分。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市年度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上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教育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认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粮储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业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头等大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学深悟透习近平在福建的法治故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全市“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行业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总体布局,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能力水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粮储行业依法治理水平。

  (三)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原则,利用“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粮食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承担义务的宣传,加强对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法治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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