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1200-2008-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08-03-24
  • 标    题: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
  • 发文字号: 榕粮监〔2008〕59号
  • 发布日期:2008-03-2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
榕粮监〔2008〕59号
来源:福州市粮食局 时间:2008-03-24 15:51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2月27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月18日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和省粮食局闽粮办行[2008]7号、22号、23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粮食系统实际和行业特点,现制定2008年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确保隐患整改率100%,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 范围内容

  

  (一)  粮食系统排查治理范围

  

  1、工厂、粮食仓库的场所和设施;

  

  2、商场、宾馆、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3、电房、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

  

  4、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场所;

  

  5、各类外租部位;

  

  6、近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5、事故报告、处理及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7、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 职责分工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局监察室要按照党组的工作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 排查治理方式及工作机制

  

  (一)做到“四个结合”:

  

  1、要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近年来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安全生产秩序。

  

  2、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要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监督检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要与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相结合。强化企事业单位安全基础管理,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平安企业”建设和安全现场管理,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

  

  4、要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二)建立健全“三个机制”: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局主管部门。局监察室每季度对市属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

  

  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自行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及时上报局主管部门。

  

  3、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督办机制。局监察室负责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资金、措施、时限和责任领导,必要时组织检查验收。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重大社会影响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事业单位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安监部门报告。

  

  五、重点时段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重点时段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注重有序组织、有力监督、有效整改,做到边查、边整、边改,抓住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把隐患治理贯穿整个过程,确保有效有序推进:

  

  (一)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台风、暴雨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生产经营任务繁忙、冬季火灾形势严峻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赵时可负总责,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陈长奇具体分管,工作机构设在局监察室,联系和监督举报电话为83271706。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一是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要确保通道畅通,疏散标志完好;二是要求全系统的粮食仓库不得存放薰蒸杀虫的磷化铝片,必须统一由市粮食购销公司对外购买,随用随配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三是对外租场所和单位外的职工宿舍,存在“三合一”或其它严重的火险隐患经多次通知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消防和安监部门报告,必要时将外租场所停租关闭。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局监察室要定期督办,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四)强化督查,严格管理。各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深入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开展工作。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外租部位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活动日”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处置安全突发性事故的知识,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六)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各单位要以今年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信息报送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进一步巩固隐患治理成果,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立足长远,全面落实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杜绝新的重大隐患产生,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情况,要及时通过信息向局监察室反馈。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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