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6-1200-2017-0004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7-12-11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行〔2017〕429号
- 发布日期:2017-12-15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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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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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政办发〔2017〕2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粮食系统安全稳定,现将《福州市粮食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可不再另行制定方案,工作总结于2018年3月6日前上报。
福州市粮食局
2017年12月11日
福州市粮食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粮食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火灾防控活动,强化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抓紧抓实重点隐患整改,坚决筑牢防控基础工作,持续提升防控火灾能力,有效预防轻微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粮食系统消防安全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粮油仓储、加工企业。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标识,防爆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通道通畅,粉尘清扫制度落实等情况。
(二)建筑施工(维修、改造)场所。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三)职工宿舍楼、学校、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防火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全,消防通道阻塞,电动车充电场所私拉乱搭电线等隐患。
(四)出租场所。重点治理位于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出租于他人居住的房屋,以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
三、领导组织
局成立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安排部署、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组长:卢 林 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章进富 党组成员
陈 颖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允淦 调研员
琚胜根 副调研员
杨 凡 副调研员
陈益平 副调研员、行业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行业管理处。具体承担火灾防控日常工作。
负责人:方胥钞 行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15日)
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方案,深刻领会精神,成立组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细化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5日至 2018年2月28日)
围绕工作目标,针对整治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排查一个登记一个,实行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部位、不漏一个隐患。
(三)总结讲评阶段(2018年3月1日至“两会”结束)
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和总结,局机关结合季度安全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进行讲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完善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责任到岗、到人,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力求实效。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门户网站、微信、短信、专栏、横幅等形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排查火灾隐患,合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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