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1200-2019-0002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19-08-15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榕粮仓〔2019〕202号
  • 发布日期:2019-08-2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榕粮仓〔2019〕202号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19-08-21 16:02
福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6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4〕116号)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火灾预防,着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消防安全问题整改,确保了重大节日、“两会”、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5.18”海丝博览会、“6.18”交易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全系统未发生火灾事故。

  一、强化消防责任落实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严字当头,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反复强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决克服松懈思想,防止因麻痹大意导致火灾发生;牢固树立“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意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熟悉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监管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粮油仓储设施、粉尘涉爆企业、出租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危房老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在全系统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部位、不漏一个隐患,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设施建设,夯实消防基础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法人代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他人员明确职责范围和工作标准,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及时调整完善专、兼职消防人员,组建义务消防队的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更换老旧管线、消防水带和灭火器具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善监控设备,防范于未然。

  强化教育演练,提升消防技能

  开展消防安全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短信、宣传栏、标语等传媒工具,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员工观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警示片,以消防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同时组织消防演练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20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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