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1200-2021-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1-01-28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全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仓〔2021〕51号
  • 发布日期:2021-02-0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全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粮仓〔2021〕51号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21-02-05 10:01
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消联办〔2021〕1号),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1月26日廖胜彪副局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现将《市粮储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落实方案、工作总结和隐患清单报安科处,联系人:蓝福星,联系电话:83206103。

  附件:1.市粮储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福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月28日

  附件1

  市粮储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我粮储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场所领域隐患治理。一是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各单位要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二是深化区域性突出隐患治理。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组织力量对工业集中区、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特别是去年10月以来,马尾、晋安、仓山、高新区、长乐等地相继发生经营企业、厂房仓库类火灾,引发关注。对存在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可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

  (二)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两会”前后,各单位要对仓储、租赁等人流集中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强化消防监管未端治理。小火亡人历来是我市火灾防控短板,亡人火灾常发生在村居住宅和沿街店铺,往往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违规住人”的情况,易造成亡人火灾事故。针对“小火亡人”多发实际,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联席办印发的《福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通知》,督促指导管区内居民(租赁户)开展“三清”,清理楼道阳台和住宅周边的可燃物、清理电动车入户、清理管道井堆放杂物和私拉乱接电线,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实现家庭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提升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建立起相应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五)加强企业消防安全宣传。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员工“四个能力”;对租赁户要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月26日至2月5日)。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方案和具体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7日至3月20日)。结合《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福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机关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科处,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单位要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机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积极推进企业主体负责制,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上下协作、联动响应。

  (三)强化督导问责。机关将定期组织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会及时发出督办单,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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