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1200-2021-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1-04-09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活动的报告
  • 发文字号: 榕粮仓〔2021〕111号
  • 发布日期:2021-04-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活动的报告
榕粮仓〔2021〕111号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21-04-16 17:31
市安委会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的通知》(榕安委〔20211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前期“2.25”火灾事故通报研究部署在全系统迅速进拉网式突击大排查,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整治,现将我局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传达学习通报精神,迅速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2月26日上午,廖胜彪副局长主持召开“2.25”长乐火灾事故通报专题会,局属各单位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员三级责任人到场学习。会上,廖胜彪副局长再次强调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重要时期,确保我市粮储系统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局机关依托冬春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督导小组,迅速推进安全隐患攻坚月工作部署,指导基层全面铺开进行拉网式突击大排查大整治,有效消除系统内安全隐患。

  二、基层快速响应落实,拉网式推进隐患排查整治

  2月26日下午,局属单位根据局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的实际和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推进步骤,召开本部专题会议,再一次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教育动员,深入推进拉网式隐患排查与整治。各单位制定了具体的细化落实措施:粮食和物资储备库重点对消防设备器材配置、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粮库熏蒸作业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化学药品的使用管制;严格落实储备库区24小时消防巡逻制度;生产加工企业严格粉尘防火管理制度,严禁工作人员使用明火、吸烟以及带电火花操作;有租赁场所的企业严格排查“三合一”、“多合一”混用隐患,坚决消除人为因素产生的消防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活动开展期间局属各单位对324处仓储、生产经营和租赁场所累计完成323次消防安全问题隐患的排查与整治,截止至3月31日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60项,其中的52项已经完成整改,整改率86.7%,尚余8项处于整改进程中。

  三、狠抓四个清单落实,规范问题隐患闭环管理

  各单位按照局机关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市购销公司聚焦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以“区域全覆盖、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在东效粮库和杜坞粮库推行安全生产分片包干管理,库点结合实际详细划分安全责任区域,明确各个区域安全生产专项负责人,确保安全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漏死角。市米业公司、市禾盈公司紧盯前端问题隐患排查落实和后续整改问题跟踪督查,规范管理排查与整改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清单和销号清单,建立健全“一户一档”资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闭环管理”制度。

  四、建立回报与督查机制,问题隐患销号可追溯

  局机关职能部门密切跟踪基层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落实与推进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及时向局领导反馈回报,针对具体事项形成督导意见,配合督导组完成相关专项督导工作。指导基层按“四个清单”要求规范落实问题隐患的造册建档和整治销号,完善“一户一档”安全底数摸排信息记录,稳步推进风险辨识和管控的建设,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抓常态,隐患整治销号可追溯。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2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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