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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管理_业务工作_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2703-2016-0003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6-12-01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推进粮食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榕粮行〔2016〕304号
  • 发布日期:2016-12-0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推进粮食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榕粮行〔2016〕304号
来源:福州市粮食局 时间:2016-12-01 00:00
各县(市)、马尾区发改局(粮食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推进全市粮食行业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49号)精神,结合我市粮食产业状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

  (一)推进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调控市场、保障供给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形成区域性优势企业或粮食集团,切实增强市属国有粮食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和控制力。

  (二)发展粮食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对粮食储备、军粮供应等政策性业务坚持国有,做强做实。对经营性业务,放开搞活,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发展股权多元化、经营产业化、管理规范化的经济实体。挖掘市米业公司“稻花香”商标资源,探索组建稻花香大米混合所有制公司,促其强实力、上规模、打品牌。

  (三)引导县区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以“一县一企、一企多点”为模式,以县区粮食购销公司或中心粮库为主体,加快对乡镇粮站、粮库的兼并重组或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促进资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切实提高企业融集资金、掌握粮源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创新机制、规范运作,真正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统一发展战略、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制度管控、人力资源配置等统分结合的公司制发展模式。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着力改变“买原粮、卖原粮”的传统经营方式,拓展经营空间,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做大做强粮食产业

  (五)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企业重组、扩建新建等方式,整合粮食资源,加强项目建设,形成一批规模较大、特色鲜明、装备先进、技术领先、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地域、所有制界限,支持企业联合发展,进一步实施上下游产品的深度开发与合作,围绕发展从田间到餐桌的粮食全产业链,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扩大产能规模,提升产品档次,做大做强做优粮食龙头企业。

  (六)提升粮油精深加工水平。大力发展粮油二次加工、精深加工,加快粮油加工转化增值,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深加工项目,促进粮油加工向“安全、优质、营养、方便”和“专、新、特、精、深”方向发展。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开发方便食品、休闲食品、保鲜食品、特色油种等深加工粮食产品,引领消费潮流;应用高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重视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适当发展生物质能源产品,提高资源利用率,力争在粮食深加工上有新突破。

  (七)发展绿色粮食产业。围绕绿色崛起,在粮食生产、储存、加工等环节突出生态特色,坚持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绿色全谷物口粮工程”,催生新消费,培育新需求;加强生物技术在绿色储粮、生态饲料和低脂蛋白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快“互联网+粮食”电商平台建设,打造“粮油网络经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着力促进粮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八)加快粮食科技创新。建立面向产业需求,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科技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的粮油科技创新体系。鼓励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转让、入股等方式进入企业,支持粮食企业加大科研投入,自主建设或与科研单位共同建设研发中心,提高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系列化、多元化、营养化、特色化新型粮食产品开发步伐,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装备,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粮食产业科技水平。

  (九)提升粮油品牌市场竞争力。大力实施精品粮食名牌战略,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核心,整合商标资源,实行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经营,重点培育“稻花香”、“茉莉花”品牌影响力,带动福州粮食品牌体系发展,提高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福州粮食产业核心竞争力。

  (十)推进放心粮油供应体系建设。结合“放心粮油工程”,整合粮食行业资源,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核心,走品质化发展道路,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引导放心粮油店、骨干粮店、军粮供应站、粮油应急供应点等对接。充分利用现有供应网点,增加经营业务,减少布点成本,互惠互利。优化网点布局,完善现代配送营销网络,推进放心粮油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等,努力探索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形成覆盖城乡、服务规范的放心粮油供应体系。 (十一)推进粮食产销协作。鼓励有实力的粮食企业“走出去”,深入粮食产区建设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管理、规模化种植和集约化经营,构建种植、收储、加工和市场营销一条龙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实施“引进来”战略,与粮食主产区签订产销协作框架协议,加深产销区企业间的了解,吸引产区企业来我市建设粮食企业,增进产销区企业合作,利用产区的资源优势和先进科技,带动我市粮食产业发展。搭建产销协作平台,与粮食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合作对象多元化、合作内容多样化、合作方式灵活化,多措并举,将粮食产销协作推向新的高度。

  

  三、加大扶持力度

  (十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企业自愿、政府认定、

  签订合同”的方式,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粮食加工企业、粮店作为市级骨干粮食加工企业、骨干粮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发挥骨干企业在稳定粮食市场中的引领作用。对符合条件到省外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并按政策要求将基地所产粮食调返福州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深化产销协作关系,拓宽引粮入榕渠道。各县(市)、马尾区发改局(粮食局)要根据与应急供应需要相匹配的原则,在市级骨干粮食企业之外,认定一定数量的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和骨干粮店,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没有大米加工企业和加工能力薄弱的县(市、区),要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新建大米加工生产线,增强应急加工能力。支持“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供应网点提升形象识别系统、建立质量追溯系统、建设电商平台、仓储物流设施配套及网点扩建等,提升放心粮油供应网络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便民服务能力。鼓励辖区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建设省外产区粮食生产基地。

  (十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每年协调财政部门争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米和小麦粉加工企业的设施设备技术改造、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建设、节能环保、节粮减损等项目,支持企业改造创新。

  (十四)争取金融信贷支持和土地优惠政策。协调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粮油加工龙头企业、粮食订单生产基地、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技术改造、物流配送、供应网点建设和粮食科技成果转化等贷款的支持力度。对“退城入园”异地改造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在土地盘活、资金补偿、工业用地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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