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6-2703-2020-0004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0-11-30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执法〔2020〕410号
- 发布日期:2020-12-02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 号)及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定”规定,依法公布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事项共7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其他行政权力28项。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做好结果发布、报备工作。
附件: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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