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3000-2010-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0-05-24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系统2010年政风行风工作意见
  • 发文字号: 榕粮监[2010]105号
  • 发布日期:2010-05-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系统2010年政风行风工作意见
榕粮监[2010]105号
来源:福州市粮食局 时间:2010-05-24 00:00

 

 

 

 

 

 

榕粮监[2010]105

 

 

福州市粮食系统2010年政风行风工作意见

 

局属公司级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省粮食局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粮食系统政风行风上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促进2010年全市粮食系统工作目标的实现,现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就全市粮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对国家有关粮食工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粮食部门要紧紧围绕确保全市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这一粮食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对国家有关粮食市场调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扰乱粮食市场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和行情监测,准确掌握各种统计数据,对市场行情变化及时预警,为政府领导粮食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认真做好春秋两季粮油实物库存清查和安全大检查,确保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严格政策规定,保质保量做好军粮、救灾等政策性用粮供应工作,确保政策性用粮的供应和质量安全。

二、加强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根据省局《关于做好省级储备粮库建设廉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严格市县粮库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各级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实施进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保进度、保质量、保廉洁、控成本”的要求,切实做到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使每个工程都建设成为安全、优质、廉洁工程。

三、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分析粮食收购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早计划早安排,按照“三公开”的要求,切实将储备订单收购计划落实到种粮农户,通过财政部门将直补资金及时全额兑现给种粮农民,坚决纠正和查处虚报、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具体要求是:一要继续开展优化服务方式,完善收购网点布局,方便农民售粮,进一步提高为粮农服务水平。二要加强对企业执行国家收购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坚决查处不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压级压价、不讲诚信、拖欠农民售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粮食经纪人收购行为,防止收购工作中出现坑农害农行为和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种粮农民受益。四要组织开展粮食收获质量、品质和卫生情况调查测报,为市场提供放心粮油,为优质粮食的种植和产业化经营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密切关注粮食收购市场变化。

四、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和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

各级粮食部门要继续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大力加强粮食部门作风建设,着力纠正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严禁以开会、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格控制公务活动规模;要精简会议,提高工作效率;严禁向企业摊派各种费用;指导市粮食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发展。


五、加强对事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上新水平。一要深化政务公开。粮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门户网站建设,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要深化厂务公开。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市级储备粮油的采购和轮换原则要通过公开透明招投标方式进行,严把入库质量关;对人员招聘、基建工程、设备采购、财务管理、房屋租赁和评先评优等职工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公开。

六、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深入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各办事窗口和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纠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议事日程,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去,做到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00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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