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3000-2012-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2-05-09
  • 标    题: 市粮食局2012年党风建设工作意见
  • 发文字号: 榕粮党〔2012〕24号
  • 发布日期:2012-05-09
  • 有 效 性: 有效
市粮食局2012年党风建设工作意见
榕粮党〔2012〕24号
来源:福州市粮食局 时间:2012-05-09 00:00

 

我市粮食系统2012年党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以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为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创新、树立品牌,狠抓落实、讲求实效,不断提高党风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提供坚强保证。

 

一、 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纳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协助党组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担负起本单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会同组织部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等问题,狠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加强监督检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性,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厉惩处。要注重舆情分析,对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发现和稳妥处理。

二、 深化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

1、深化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穿到作风建设之中,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树立新面貌新形象。认真研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加大作风整顿力度,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燥等不良风气。

2、深入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巩固深化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治理“小金库”等工作的成果,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范围,推动公务接待透明化和公开化。

3、继续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扎实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 深入贯彻准则,促进廉洁从政

1、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协助党组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准则的自觉性。加强《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回头看”,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扎实抓好整改,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配套措施。

2、深入治理突出问题。认真受理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信访举报,及时组织核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违规兼职任职等问题,落实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从业有关规定。

3、认真落实“两项法规”。 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加强督促指导,增强报告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汇总分析,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干部报告材料综合汇总工作,查找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

四、 深化专项治理,规范公车管理

1、抓好公务用车编制核定。认真贯彻《福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抓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编制的把关和审核,把执法执勤用车纳入公务用车总编制,规范使用管理。

2、加紧纠正处理违规车辆。严格政策界限,加大对违规车辆的处理力度,履行责任书承诺,按照时序进度完成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工作,该收缴的收缴,该拍卖的拍卖,该退还的退还。对需要继续留用的车辆,要严格程序、严格审批、严格把关,实行谁批准、谁负责,确保处理到位。

五、 深化党务公开,着力规范提升

1、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落实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等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注重结果运用。

2、全面推进粮食系统企事业单位党务公开。要明确公开重点,编制具有单位特点的党务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公开党委(总支、支部)决策、干部选任、民生工作以及当前重要工作等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 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党内监督

1、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根据省、市的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层上,适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述廉工作。要抓好述前材料准备、述中对照检查、述后落实整改等关键环节。

2、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同组织部门,下发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通知,加强指导,明确有关要求,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3、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对审计报告整改情况的督查,切实把审计监督手段运用到干部管理和监督领域,把经济审计结果运用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七、 落实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

1、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和我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自觉贯彻执行,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2、加强责任分解。根据市纪委下发的《2012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若干重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要通过责任分解,切实抓好落实。

3、注重责任考核。要制定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方式,做到执行可操作、检查有依据、考核可评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各企事业单位请于122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向局党组和纪检组书面报告。

4、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案件定期沟通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主送:局属公司级企事业单位。

抄送:市纪委,省粮食局纪检组,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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