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3000-2013-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3-02-18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财转〔2013〕17号
  • 发布日期:2013-02-1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榕粮财转〔2013〕17号
来源:福州市粮食局 时间:2013-02-18 00:00

市粮食干部职工学校、市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处:

   根据省粮食局闽粮办财〔201310号文件通知,财政部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自201311日起实行,请你们认真组织新制度学习并贯彻实施。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福州市粮食局       

  2013年2月18     

 

福州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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