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3000-2013-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3-02-26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下发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行〔2013〕35号
  • 发布日期:2013-02-2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下发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榕粮行〔2013〕35号
来源:福州市粮食局 时间:2013-02-26 00:00

各县(市、区)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2013年福州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决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完善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

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总负责,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提高经济效益、保障职工安全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分管领导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和职能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的工作依法实施督促检查,及时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切实做到层层有分工、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法人代表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跟踪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和隐患,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加大各单位和各级领导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强化安全基础,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安全投入,保持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尤其是要将粮油仓库、在建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三合一”场所等作为检查的重点。

1、粮油仓库要着重检查库区安全、用火用电、消防器械、防汛设施配备、生产作业规程制订、是否存在仓房超载、危墙等情况。

2、在建工程要着重检查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管好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

3、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的整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顺畅,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套齐全。

4、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春秋两季粮油查仓工作,重点检查磷化铝片等杀虫剂的购买渠道是否合法、内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是否规范、使用场所和废渣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5、加强出租场所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三合一”场所。

四、密切联系实际,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福州市粮食局      

  2013年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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