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26-01-09 1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大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栏(http://www.fuzhou.gov.cn/slsj/)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2号楼17层,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201030,电子邮箱地址:281687263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历年累计56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有: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2条;粮食行业管理类信息4条;粮食流通管理类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2025年我局受理的申请数量:1件(历年累计数:10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已答复件数:1,待答复数:0;

3.对申请的答复情况

经审查,申请的内容涉及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建议通过其他渠道咨询。已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2025年1号)》并传达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全年累计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0根据工作安排,重点围绕新闻动态、粮油价格、应急管理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民众关心工作内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1.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根据机关工作职能分工,更新了机构设置和领导信息。根据市数据管理局检查意见,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推动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信力。

2.主动公开中心工作。及时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度预算、“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粮食行业职工技能竞赛、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等情况予以公开,对批发市场拟申请注销、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采购服务中标情况等予以公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市级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扶持名单等予以公示,回应群众关切。

3.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利用“政务公开”和主站下的“解读回应”“政策解读”栏目,就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开门教育”和《福州市粮食收购融资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做好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公开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4.着力强化社会参与。每月更新粮食行业管理、流通管理和爱粮节粮互动知识库。每季度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粮储工作的认识情况和民生诉求,予以汇总公布。每季度通过民意征集收集意见,对部分意见予以选登,持续改进工作。

(五)监督保障

1.规范信息发布机制。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法定时限,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充分利用市政府官方网站这一重要平台,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地发布群众关心的信息。按相关规定,做好市政府网站和我局专栏的内容保障工作。

2.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拟发布的信息由拟办处室核稿报分管业务领导审核,再提交局办公室专人审查后发布。政府公文经局办公室报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后在网站发布。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防止出现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定期登录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采集数据。根据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云监管平台提示,及时修改网站错误表述,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件数

本年新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已修订《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6年,我局将围绕中心工作,持续完善报送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引导公众参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现行规范性文件中,《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榕粮行〔2019〕68号)、《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榕粮规〔2022〕94号)因有效期规定已于2025年失效。因此第二部分“本年新废止件数”为2。

2.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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