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市粮储局按照上级要求,采用“双随机”工作机制,抽取2名检查人员,对长乐区开展秋粮收购的长乐古槐明亮碾米厂、长乐区古槐学萱碾米厂、福建省长乐市长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福州长乐中禾米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粮食1901.92吨。检查中,未发现以上企业存在违法行为,但个别企业存在台账填写不够规范等情况,检查人员现场对相关企业进行业务指导,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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