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书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3-08-16 17:10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书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书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预算金额97700元,文书档案整理服务主要包括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处理服务,按福州市档案馆(局)档案入馆要求规范进行整理并数字化加工处理(含装订纸盒、纸袋等材料),并进行消毒杀虫,移交入市档案馆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2022年文书档案(约6000件,约150000页)及基层一处、二处房产档案(约26卷,约500件,12000页)按照“件”的结构方式进行整理、扫描、装订。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及金额为准。

  (二)服务期限与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1日前完成。经市档案馆验收合格入馆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97700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档案整理:供应商按档案整理规范标准结合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定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及相关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排序编册装盒、录入、扫描(含无酸纸档案盒、光盘等其他耗材装具);符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福州市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基本流程与操作规范2017》,《福州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质量验收办法》榕档馆〔2022〕5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

  2.目录录入:符合《文书档案目录数据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录入包括案卷级,卷内文件级目录信息(序号、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密级、页数、备注)等;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

  3.纸质档案全文扫描:供应商按照福州市档案馆入馆标准进行档案扫描、图片处理、格式转换、彩色、300dpi、图片命名、OCR双层、PDF/TIFF格式、数据处理、批量挂接,形成数据库,电子目录和文件扫描件一一对应链接,能通过目录快速查找到相应文件;将档案数字化成像与对应的目录通过档案管理软件进行链接并导入采购方计算机,以实现图文链接、计算机检索;

  4.供应商负责将整理后的全部档案数据与福州市档案馆数据中心挂接;

  5.全部整理完毕后,供应商提交一式两套纸质“档案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和电子文档(采购方和福州市档案馆各留存一套),供应商对整理后的档案输送入福州市档案馆至验收、交接完毕。

  6.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签订并遵守《保密协议》,就其接触到的采购方档案文件,承诺保守秘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携带或复制后出离采购方指定的工作地点或区域,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采购方档案所载信息。

  7.服务内容应符合以下标准规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38-2008)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福建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福建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闽档〔2011〕65号)

  《福建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158令)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

  《福建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试行)》(闽档〔2007〕99号)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和著录细则》(DB35/T161-2002)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福州市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规范》榕档综〔2018〕76号

  《福州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质量验收办法》榕档馆〔2022〕5号

  福州市档案局(馆)档案入馆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和诚实商业道德,履约情况良好。

  2. 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信誉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当被拒绝参加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供应商同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且没有受过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列入福州档案信息网(http://daj.fuzhou.gov.cn/)公布的最新的《福州市档案服务机构备案信息表》中。

  4.近五年有三家及以上政府机构档案服务经验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或者受过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3年82218:00前,有意向承接上述项目的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确认报名,报名电话:0591-83201752,18650732311  邮箱:896974078@qq.com

  联系人:倪晓琴 

  五、报价文件递交

  请于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10:00前,专人递交至我局办公室,统一在我局会议室参与现场开标,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723室。联系电话:0591-83201752,1865073231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采购公告在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www.fuzhou.gov.cn/slsj/ )上发布。

  七、评审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一致时采用抽签法确定一家。不符合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不予采纳。

  (二)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三)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7层1721室 

  联系人:倪晓琴  电话:0591-83201752,18650732311 

  邮箱:896974078@qq.com

  十、投标材料参考目录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3.信誉要求声明材料

  4.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政府机构档案服务经验佐证材料

  6.投标报价及服务承诺函

  附件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书档案整理服务报价单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816日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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