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6-08-17 15:02

第一部分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以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隶属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是福州地区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指导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2.参与起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3.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组织指导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4.组织指导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指导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5.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6.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完成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交办的跨区域应急救援等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预算单位包括:消防救援支队本级,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旗)消防救援大队。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为中央财政三级预算单位,2025年下辖预算单位16个(含汇总单位),其中三级预算单位1个(汇总单位),四级预算单位15个。纳入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四级预算单位如下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7262.24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258.55万元,下降10.08%,下降的原因: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各项开支。

图1 收支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6190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19.85万元,占36.22%;其他收入39482.33万元,占63.78%。

图2 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5778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20.54万元,占33.09%;项目支出38664.34万元,占66.91%。

图3 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323.6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下降4680.68万元,下降14.6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各项开支。

图4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4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71%,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59.94万元,下降23.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各项开支。

图5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4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0.16万元,占9.06%;卫生健康支出1552.1万元,占7.52%;住房保障支出1639.62万元,占7.9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578.71万元,占75.48%。

图6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2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064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5.5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779.61万元 ,支出决算为124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0.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岗人员增加,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954.89万元,支出决算为62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5.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岗人员增加,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398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38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岗人员增加,医疗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09.51万元,支出决算为169.7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4.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岗人员增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938.9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4.56% 。预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岗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630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37.9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3.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夫妻分居补助公示较晚,未及时结算支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休假探亲暂行规定》未及时宣贯,未休假经济补偿未及时发放。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数为1562.2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2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数为491.48万元 ,支出决算为478.4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3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78.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0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退职(役)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7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68.27万元,完成预算的88.66%;支出决算较2024年度下降6.86万元,下降9.1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的90.53%;支出决算较2024年度下降5.6万元,下降7.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8.5% ;支出决算较2024年度增减少1.26万元,下降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接待人员37人次,主要是队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4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4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47.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2814.4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4.34%。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共有车辆34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6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消防救援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十、关于2025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对2025年度伙食补助费、车辆器材装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分84分,其中,二级项目27个,2025年共安排预算51479.94万元(中央财政拨款1534.89万元,其他资金49945.05万元),全年合计支出11552.25万元(中央财政拨款1534.89万元,其他资金10017.36万元),预算执行率22.4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服装护具及伙食补助”15个二级项目,“车辆器材装备购置项目”9个二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二级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服装护具及伙食补助。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分别设立机关本级机关警勤中队、特勤大队、鼓楼大队、台江大队、仓山大队、晋安大队、马尾大队、福清大队、长乐大队、连江大队、罗源大队、闽侯大队、闽清大队、永泰大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等15个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1.91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安排预算3297.19万元(其中央财政拨款1534.89万元,其他资金1762.30万元),开支2535.36万元(其中央财政拨款1534.89万元,其他资金1000.47万元),执行率76.89%,及时完成消防救援人员的伙食保障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消防救援人员及时供应伙食费,科学调剂伙食,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指战员吃得营养、吃得健康。保障消防救援人员营养消耗,提高基层队伍战斗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但据日常访谈分析,政策相关内容知晓度不足,伙食管理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不够完善,营养配餐有待进一步科学安排。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向基层人员普及伙食费标准等相关政策内容,切实保障受益人员政策知晓度。并结合项目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伙食管理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同时,加强伙食管理工作,注重营养配餐,合理调剂伙食,保障食品安全,及时掌握消防指战员反馈意见,做出相应调整。

2.车辆器材装备购置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分别设立为机关本级、马尾大队、福清大队、长乐大队、连江大队、罗源大队、闽侯大队、闽清大队、永泰大队等9个地方财政项目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71.2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安排预算32004.46万元,开支3114.06万元,执行率9.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福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等装备建设规划,深入推进装备体系建设,结合当前全市消防车辆报废更新现状和新建消防站建设进度,科学编制2025年度消防车辆装备和被装购置计划,及时配发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使用,保障执勤、执法等任务需要,提升应急救援遂行处置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差,主要是2025年中央财政未批复新增车辆指标,车辆款已申请到位,无法开支;消防救援装备由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集中采购,项目需求提报与论证周期较长,部分核心装备需厂家定制,生产供货周期跨度大,造成装备购置款无法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要进一步早定计划,早定目标,设置项目的产出目标时深入了解项目实施内容及涉及范围,分析项目的用途及效益,合理设计项目相关绩效指标,并开展绩效目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的评价,坚持从源头上抓好预算绩效管理。

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分别设立为机关本级、福清大队、长乐大队等3个地方财政项目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78.87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安排预算16178.29万元,开支5902.83万元,执行率36.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按期完成办公设备等购置,按照“十四五”消防专业规划,完成消防站基础建设,保障执勤、执法、灭火、救援等任务需要,提升队伍遂行任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36.49%,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差,主要是消防站土地款免缴,申请到位土地款未缴交;此外,因市政府财政资金批复周期较长,协调免缴事宜造成消防站开工滞后,无法按计划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各类基础设施维修频率和时效,建立定期、不定期资产运行状态检查机制,加强资产配置需求论证,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二是进一步强化施工验收审核,确保消防站建设投用后良好运转,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其他收入主要是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经费。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医疗经费之外保障的医疗费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反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来源: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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