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抄收服务到户?
答:抄收服务到户是指供水企业原有的服务对象从仅针对总表(指居民生活用水性质,下同)延伸到每家每户,即通过“户表接收”或“户表改造”的形式接收原居民生活用水性质总表供应的全部住宅小区用户水表和二次供水设施并与用户签订供水合同后,由供水企业负责对每家每户的居民分户水表进行抄表收费。
2. 实行“抄收服务到户”对用户有何好处?
答:抄表收费服务到户既是广大用户的迫切需求,也是国家的政策法规导向和福州市政府对供水企业提出的最新要求。对用户的主要好处有:①可以有效解决我市部分小区用水管理不当造成总表内漏损无法及时修复或无能力修复等问题;②能更好的保障居民的用水安全稳定,不必再承担总分表量差的水费漏损分摊,解决总表分摊产生的水费纠纷;③全面抄收服务到户后供水企业会成立专业机构提高终端服务质量,让广大居民享受到供水企业专业全面的服务;④对于总表有欠费的小区,抄表收费服务到户后用户的欠费数额将得到及时制止,用户可以进行正常的缴费用水,之前的欠费供水企业将按福州市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欠费清理,逐步解决困扰用户的水费欠费问题。
3. “抄收服务到户”中“户表接收”工作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答:主要流程:
①第一步:小区前期调查,张贴宣传公告,发放宣传材料等;
②第二步:确定小区水表铅封时间,张贴公告,依公告时间到户铅封水表并确认水表计量起度(抄表);
③第三步:小区水表铅封率达到70%以上后,将公告小区用户协议签订时间和方式(主要采取在小区现场签订协议的方式),并依公告时间开展供水协议签订工作;
④第四步:小区供水协议签订率达到70%以上后,供水企业将尽快安排人员将“水费账户确认通知单(红色)”送达贵小区,请小区用户留意物业处、电费单存放处或自家门口,及时查收“水费账户确认通知单”,用户务必凭“水费账户确认通知单(红色)”上的“客户编号”及时办理水费缴交账户确认;
⑤第五步:供水企业抄收人员到贵小区抄表收费,并按户发放“水费备款通知单”。
4. 抄收服务到户以后用户如何缴费?
答:抄收服务到户后,用户的水费以银行代扣的方式直接缴纳到供水企业。个人缴费用户务必及时携带“水费账户确认通知单”或“水费备款通知单”、缴费人身份证、缴费存折或银行卡(也可在银行新开户)到七家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海峡银行、中国银行)进行代扣签约。
5. “抄收服务到户”以后是否存在总表分摊?
答:抄收服务到户以后居民(原总表为居民生活用水的居民)生活用水不再实行总表分摊,用户分户水表以外的漏损均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水费以分户水表计量,并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水价缴纳水费。
若小区存在公共用水(如消防、绿化、卫生、景观等用水的),用户需承担公共用水部分的分摊水费。供水企业将与小区的管理单位(如物业、业委会、居委会等)签订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的供水合同。若小区内的绿化公建等公共用水无人签订供用水合同,供水企业取消其供水。
6. “抄收服务到户”中“户表接收”工作需要小区用户如何配合?
答:在“户表接收”过程中,广大用户应留意小区内供水企业的公告,并依公告内容配合做好接收调查、水表铅封、协议签订及缴费账户确认等工作。水表位于户内的广大用户,应及时清理水表周边杂物;出租房的承租人应及时通知房东亲自前往签订供水协议。
小区管理单位应主动、及时配合供水企业做好小区消防、绿化等公共用水点的确认和协议签订工作。
广大用户应尽早调整时间配合供水企业做好接收工作,以免错过现场办公时间而给您造成不便。同时小区用户还应履行相应的义务,遵守供水企业相关规定,不得违章用水。
若小区用户不给予配合,致使该小区无法达到“户表接收”要求,则该小区继续维持原总表供水,小区用户将无法享受到供水企业提供的供水延伸服务,原总表有欠费的小区,欠费将会继续累加,小区用户将继续承担小区总分表间的漏损公摊。
7. 小区个人用户签订供水协议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①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或拆迁协议书(附排房单等房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只需复印第2、3页);②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正反两面),若由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相应的承诺书;③特殊情况的用户请咨询签订协议的人员进行办理。
以上所有原件仅作现场核对。核对后退还住户,所有复印件都加盖“该件仅用于供水申请,再次复印无效”的印章,并妥善保管。
8. “户表接收”以后是否还需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答:按照相关规定,“户表接收”仅是过渡阶段,最终都要实施“户表改造”。以下情况优先安排户改:
①未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少数用户不配合抄表、收费,严重影响供水企业正常抄收效率和秩序的小区。
②供水设施安装位置影响供水企业对供水设施抢修和正常维护管理,严重影响供水企业对终端用户服务承诺要求的小区。
③影响水质安全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小区。
④有70%用户要求进行改造的小区(即用户在“户表接收”之后仍可继续申请“户表改造”)。
9. “户表接收”以后小区的供水设施由谁维护管理?
答:“户表接收”以后,小区用户将继续维持该小区供水设施原有的管理模式,包括继续承担二次增压设备运行的电费,小区人工泵的打水费等,原有小区管理单位有在水费中代为分摊的那部分费用将直接从原管理单位所收的水费中剥离,由管理单位单独另行收取,让小区用户明明白白缴费。
2011年9月,全市抄表收费到户工作基本完成,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基础水价)由1.4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整栋建筑高度为9层以下(含9层)的多层住宅建筑的供水设施将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承担二次增压设备的运行电费(该设备应有独立的电表计量)。
整体建筑9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建筑由供水企业抄收到户,但由用户或小区管理单位负责供水设施(含二次增压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承担其产生的费用。
对于高、多层住宅混合的小区,高层、多层住宅合用同一二次增压设施的,该多层住宅建筑内的供水设施(含二次增压设施)的维护管理及费用也由用户或小区管理单位负责。
本问答由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如与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将以有关法规政策为准。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