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两违”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两违”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4〕175号)精神和“两违”治理工作需要,我区制定下发了《晋安区“两违”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该通告经区里研究决定,主要是规定了晋安区“两违”举报的奖励对象、奖励金额、奖励发放方式等。该实施细则的制定下发,将进一步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打击和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形成违法建设群防群治的良好态势。
在制定该实施细则的过程中,区政府认真听取各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晋安区“两违”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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