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福州市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的解读

日期:2020-12-09 09:39 来源:国资委 浏览量: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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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加速推进新一轮市管国企改革,根据《关于做好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组通[2019]32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了《2021年福州市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榕委组通[2020]35号,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一、《目录》出台的背景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组通[2019]32号)文件精神,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需根据《福州市市管国企引进优秀博士(硕士)急需紧缺专业指导目录》进行选聘。出台《目录》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市管国企引进高学历人才,切实提高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市属国企根据《目录》引进优秀博士(硕士)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选拔方向:市管国企引进的优秀博士(硕士),应是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内部急需的、空缺的,且短期内无法培养的专业型人才。

(二)基本条件:引进对象应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6周岁)、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1周岁)。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硕士)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4)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符合企业所提供岗位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历、专业知识能力,工作业绩较好;(5)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市属国企根据《目录》,结合“榕博汇”、福州市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博士对接洽谈会等专场招聘会,按照制定方案、发布预告、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提出人选建议、研究决定聘用、履行聘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聘,选聘结果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企业主管单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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