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实施方案(试行)工作有关政策解读(一)

日期:2021-05-07 11:15 来源:人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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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1.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对象和人数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人社培〔2021〕42号)精神,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对象为:我市从事或有意愿从事互联网营销相关行业工作的城乡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在校生)。培训对象重点是从事农产品、特色产品等第三产业网络营销的乡村一线从业人员。培训人数为1万人。培训对象以覆盖面广、分布分散为原则,每家企业参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规模较大、专业从事互联网产品营销的企业参训人数最多不超过10个。所有参训对象只能参加一次互联网营销培训,不得重复报名参加互联网营销师培训。

2.互联网营销师培训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答:根据榕人社培〔2021〕42号规定,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培训从文件印发的4月22日开始,培训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所有培训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互联网营销师培训能否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

答:根据榕人社培〔2021〕42号精神,互联网营销师培训采取线下培训、线上+线下培训形式,其中理论课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60%。即:互联网营销师可全程在线下组织开展,也可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的,线下培训不得少于3天,且必须连续,不得中断。

4.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内容有何要求?

答:根据榕人社培〔2021〕42号规定,互联网营销师培训主要围绕企业资质和产品质量信息审核等9个方面开展,培训内容也可适当增加形象设计、普通话、产品营销、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要重点加大互联网营销相关法律法规、视频拍摄、视频剪辑、短视频制作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班可采用正式出版的各类互联网营销类教材,也可结合实际开发校本教材,但校本教材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5.互联网营销师培训的课程应如何安排?

答:根据榕人社培〔2021〕42号精神,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培训总课时不得少于4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线上课程不超过16课时,线下课程不少于24课时。

6.互联网营销师的培训师资有何要求?

答:根据榕人社培〔2021〕42号精神,培训师资一般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教师、优秀技能人才、播音主持、从事互联网营销行业具有丰富直播销售经验的人员担任。即: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师资包含以下几类: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相关职业(工种)的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持有官方认可的培训师资证书的各类网络直播或互联网销售的人员;具有丰富网络直播销售经验且关注粉丝量在10万人以上的人员。

7.互联网营销师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榕人社培〔2021〕42号文件规定,本次培训不收取参训学员任何费用。对举办互联网营销师培训的培训机构,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8.哪些机构可以参与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培训?

答:根据榕人社培〔2021〕42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财政局组织开展了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共遴选出29家职业培训机构(具体名单可在福州门户网站查看)。各县(市)区人社局可直接向上述29家培训机构通过整建制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互联网营销师培训。

9.培训地点有没有限制?

答:根据榕人社培〔2021〕42号文件精神,各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原则上除四城区外,各县(市)区审核通过的培训班,必须在当地区域内组织开展,不得跨地区组织培训。

10.如何保证培训过程的真实性?

答:榕人社培〔2021〕42号文件要求,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培训,积极推行管理平台相关联的小程序进行签到,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管理平台小程序签到的,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改用纸质签到等考勤模式。线上理论教学应按照《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的通知》(榕人社培〔2020〕34号)或《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榕人社培〔2021〕18号)有关规定执行。线下理论教学、实训操作教学均需留存全程培训视频录像。

11.培训结束后,如何组织结业评估考核?

答:榕人社培〔2021〕42号规定:培训结束后,所有参训人员需制作不少于1分钟的短视频,作为结业考核内容,由培训机构组织专家对参训学员上交的短视频进行考核评估,并打分,形成成绩表。需注意的是,学员须全程参加培训,培训到课率未达到80%的参训学员,不得参加培训结业考核。

12.培训结束后,有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吗?

答:榕人社培〔2021〕42号规定,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由各培训机构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培训机构可以制作培训结业证书,由培训机构盖章颁发给学员。培训机构也可直接从福建省补贴性培训管理平台中导出考核合格学员的培训结业证书。

13.如何确保培训质量?

答:根据榕人社培〔2021〕42号精神,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让所有参训人员了解互联网营销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会制作短视频、懂得在互联网上直播带货,为确保培训质量,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对培训每个班次进行满意率测评,由所有参训学员进行现场填写测评表。各县(市)区人社局对测评表进行汇总分析,对每个班次当期学员测评满意率低于85%的培训机构予以警告,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每个班次当期学员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培训机构责令停止办班,当期班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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