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区道路载货汽车交通管制规定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调整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适当放宽民生服务车辆通行限制,预留通行时间窗口、开放通行权,是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举措,能够有效满足民生物资基本配送需求、保障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经济发展,有力于企业恢复生产和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符合我市市场形势要求和城区道路交通实际。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在城区现行载货汽车交通管制规定的基础上,本次调整主要是放宽城区“24小时限货区域和道路”限行时间,设置6个小时以上的通行时间窗口期,主要调整内容有如下3个方面:
1、放宽二环路以内道路24小时限制货车通行规定。
2、放宽外地轻型载货汽车限制通行规定。
3、放宽大学城和火车站区域道路限制货车通行规定。
放宽后的城区道路载货汽车交通管制详细规定请查看《关于调整城区道路载货汽车交通管制规定的通告》。
三、如何申请办理限行区域和道路货车通行?
答:对于重点工程运输车辆、民生物资配送车辆、应急抢险保障车辆等确需在限行时间通行限行道路的,可通过“福州交警”APP“货车网上告知通行”功能模块自行网上备案通行。
“货车网上告知通行”功能模块操作流程为:
四、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