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解读
为加强我市外语标识译写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国际语言环境,提升国际化水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福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对全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予以规范。现将该管理规定解读如下:
一、制定意义
2021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国际化已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进入较高阶段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举办了系列大型国际活动,今年还将承办世界遗产大会,这对我市外语标识系统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我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存在翻译错误较多,设置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因整改成本较高,且缺乏监督机制,“知错不改”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外语标识的规范化问题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外语标识系统规范化建设既是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的期待。
二、制定思路
《福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参照北京、上海、海南等地做法,旨在规范我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设置和管理,使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主要制定思路:一是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和满足实际需要相结合。严格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确立的公共服务用语以规范汉字为主体的要求,对需设置外语标识的行为进行规范。二是围绕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的基本需求,坚持全面规范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在对外语标识规范设置、译写等提出一般性规范要求的同时,突出强调国际语言环境建设的基本要素和国际交往活动密集、国际影响较大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置要求。三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规定社会主体设置、使用外语标识责任义务的同时,外事部门做好协调、指导、监督、把关工作,寓管理于服务。
三、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共二十五条,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条件、管理职责、其他事项等。
《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的外语标识,规定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内容不得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应使用外语标识的场所包括公共交通、民防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大型国际活动的承办与接待场所等;公共场所突出汉语地位,不得单独使用外语作为标识;外语标识译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外语通常的使用习惯和国际惯例。
《管理规定》还对政府部门做了指导性分工:各级政府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市场监管及相关部门在企业注册、组织登记及标识标牌设置时告知外语标识规范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督促整改;外事部门协调、指导、监督、把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违规情况。
四、《管理规定》解读
(一)有关名词释义
【解读】第二条对公共场所做出了定义。本条涉及的公共场所,不因其所有权归属,只要用于公共用途,就属于公共场所范畴。
第十条规范标准,是指外语标识的设置方式、具体内容、译写等应当符合标准和基本规范,准确地表达相应信息。服务性,是指外语标识的设置、使用应当满足对外交往和服务的实际需要。文明性,是指外语标识的用语应当文明,不得带有歧视性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和国际惯例。
(二)外语译写要求
【解读】第三条规定了外语标识的禁止性内容。外语标识的内容不能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我国法律法规禁止的、违反公序良俗的6种情形。
第十条要求外语标识的译写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制定、发布的相关标准。鼓励专业的语言翻译机构参与到外语标识的译写中,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译写不规范的外语标识。
(三)政府服务
【解读】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分别规定了政府为规范外语标识工作应提供的必要服务:组织编制本市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外文名称指南;编制本市景区(点)、公园等公共场所外文名称指南;设立本市外语标识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公布外语标识译写规范及常用外语标识译法等;聘请外语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为外语译写方面的咨询、指导。
第十五条鼓励公众对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众参与错误外语标识排查工作,主要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福州外语标识纠错微信小程序投诉、举报或者提出意见、建议。
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