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1-07-27 17:52 来源:市卫健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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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出台背景

  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创新平台是我市科研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学技术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能力,集聚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推进科技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依据国家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前期调研和学习借鉴国家和省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现有市级科技平台情况,制定了《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向委内机关处室、各县(市)区卫健局和市属卫生健康单位等征求意见,根据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后,形成上会审议稿,通过后发文。

  三、主要内容

  《办法》总则、管理职责、组建与评定、运行服务、评价考核、附则等六章二十八条。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平台的属性与功能、资金的来源与要求。

  (二)第二章管理职责,强调平台规划与管理部门、平台依托单位的职责。

  (三)第三章组建与评定,明确平台的申报途径与流程,提出平台及平台依托单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与要求,以及评定与挂牌等相关内容。

  (四)第四章运行服务,指出平台的主要任务,对平台及平台依托单位在运行管理、共享服务、保密、知识产权等内容提出相关要求。

  (五)第五章评价考核,描述了平台评价考核的相关内容及不同结果的导向。

  (六)第六章附则,指出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四、施行时间

  《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7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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