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社关于《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集体企业,以下简称市社)社有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解决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供销合作社社有资金管理中出现的一些薄弱环节,市社制定出台《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目标任务
市社制定出台《办法》,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和使用社有资金,全面提高社有资金使用效益,从制度上预防在社有资金管理上发生问题。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分别为总则、资产购置与处置、重大财务事项、附则,共十九条。
(一)明确《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社有资金的概念、用途和使用的基本原则。明确市社社有资金是指企业银行账户(不含住房基金户)中,由各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第三条)。明确社有资金主要用于培育社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发展壮大供销合作事业与人才队伍建设,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第四条)。明确市社社有资金使用应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第五条)。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