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28 15:06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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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2023年12月28日印发了《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榕环保20233)。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餐饮油烟扰民矛盾突出。据统计2023年全市涉餐饮油烟扰民的信访件超过6000件,第三轮中督开始后,为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让有福之州更加宜居宜业,建立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2.需为《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配套出台相关政策。《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不予办理小餐饮登记证或者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实际操作需要,本工作机制明确了餐饮服务项目选址要求,并要求各区政府制定禁设清单,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不予核发或撤销食品经营许可的依据,让源头准入真正落到实处

3.填补我市在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机制的空白。目前,我市在餐饮油烟联防联治的工作机制还处于空白状态,缺乏主管部门来强力推进。本次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强调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管和督促作用,强化工作协同从餐饮业的准入、建设、管理等多个环节提出具体规定,为我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的若干意见》(榕政规〔2023〕10号)

二、主要内容

本机制一共包括四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建立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强化全过程监管和明确责任,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强调统筹,总体提升。坚持“为民便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发挥属地政府能动性,优化现有餐饮业态分布,设置美食街等专门区域,并组织统一配套建设专用烟道,以平衡群众日常生活便利与人居环境优化需求,从而实现餐饮业态绿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二)属地主责,部门联动。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管和督促作用,强化工作协同。秉持“管好新设,治理存量”的思路,围绕规划布局、经营主体设立、场所装修、食品经营许可、日常经营等环节抓好重餐饮的油烟污染源头管控,实现全过程的服务、指导、监管。坚持试点先行,先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建成区试点,其他可参照执行。

(三)数字赋码,便民利民。各区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功能规划、商贸布局、群众需求等情况,开展对所辖区域餐饮场所全面摸排,并按标准地址规范采集禁设清单信息,于2024年1月31日前形成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并向社会发布,市大数据委、市公安局配合,将禁设清单导入“e福州”APP并开辟查询服务,引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合理选址、规范经营。充分发挥主流宣传媒体作用,加大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群众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