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培育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产业链链主企业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培育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产业链链主企业工作方案》(榕政办规〔2024〕19号),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我市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决策部署,锚定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目标,着力培育一批供应链链主企业,打造协同性强、效益显著的供应链发展模式,提升供应链地位和影响力,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引龙头、强链条、进千企、优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榕委办发明电〔2021〕6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部分内容,以及《工作任务表》、《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2个附件。
1.着力夯实产业链发展基础:(1)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带动能力强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探索建设农村电商产业园。(2)支持制造业核心企业不断向价值链中高端跃进。(3)发挥国企供应链引领作用,增强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2.着力构建产业链协同发展模式:(1)推动供应链服务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2)推进“物流+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3.着力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水平:(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2)打造供应链金融应用场景。
4.着力释放产业链政策激励效能:(1)用足用好现有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有关资金。(2)扩展市级平台认定范围。(3)给予链主企业续租国有房产相关优惠。
5.着力锻造产业链发展引擎:(1)开展供应链大项目招商竞赛。(2)推进福州现代物流城项目建设。(3)抢抓中印尼“两国双园”发展机遇,支持龙头企业拓展国际供应链业务。
6.着力打造产业链集聚高地:(1)持续建设供应链产业集聚区。(2)做大做强园区购销供应链规模。(3)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五)《工作任务表》对《工作方案》中主要任务提出细化举措。
(六)《遴选及管理办法》明确遴选标准、遴选程序。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原则
上每年开展一次。市商务局将建立链主企业管理库,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