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二、目标任务
为福州市的初创企业经营者打造优质、高效的学习交流平台,通过与创新创业工作较好城市的知名高校、培训机构合作办班,传授前沿创业理论知识和实用经营策略,依托当地优质创业资源,以理论授课、参观见学等方式,让学员了解不同地区创业生态和成功案例,拓宽视野、提升创新思维能力,助力初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范围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的管理工作。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三年。实施期间如与中央、福建省新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以中央、福建省出台的政策为准。
四、主要内容
(一)培训对象。福州市登记注册成立
(二)培训方式。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主办,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主办。
(三)培训内容。包括管理能力提升、风险管控、商业模式创新、跨界创新思维与领导力、互联网
(四)培训班规模。控制在
(五)补助标准。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费用先由第三方培训机构承担。当学员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后,培训机构需出具费用发票以及结业证书,并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补助申请。补助将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全额发放,但最高标准不超过
五、注意事项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初创企业经营者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培训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
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培训要求,精心组织教学,确保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