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6年产学研项目和工业企业创新产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推动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和产品创新,提升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关于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榕政办规〔2026〕5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26年产学研项目和工业企业创新产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申报指南的的通知》。
二、范围期限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由市工信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申报条件
●产学研专项
1.补助标准
每年支持不超过20个已实现产业化的联合开发项目;对已实现产业化的联合开发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开发合作费用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具有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
(2)申报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无参与涉黑涉恶案件;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创新性,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
(4)申报项目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实质性的技术开发合作,需已签订规范技术合同(合同需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研发经费投入比例、研究成果归属、项目起止年限等内容),并已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并取得登记证书或证明;
(5)申报项目应于2025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产品产业化及销售收入。
3.申报材料
(1)信用承诺书;
(2)2026年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申报表;
(3)产学研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的申报项目技术合同及登记证明复印件;
(6)企业支付合作方费用的证明材料(发票和汇款单);
(7)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以及产品产业化与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8)其他有关说明文件,如申报企业技术开发能力、项目相关知识产权、专利等证明材料。
●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励
1.奖励标准
每年支持 10项工业企业创新产品,每项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1)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无参与涉黑涉恶案件;
(3)申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福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4)申报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2023年至2025年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知识产权证书(以颁发专利证书时间为准);
(5)申报产品技术水平先进、质量性能稳定可靠、市场竞争力强,形成一定销售规模,具有良好的市场推广前景。
3.申报材料
(1)信用承诺书;
(2)工业企业创新产品项目申报表;
(3)申报产品上年度销售列表;
(4)申报单位上年度会计报表;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申报产品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应提供标准名称及其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应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申报产品检测报告:由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的检验合格报告;
(8)该产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查新报告或鉴定意见等)的复印件;
(9)申报产品照片(含能体现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的包装、铭牌或产品说明书等);
(10)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等能说明该产品创新及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四、联系方式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8325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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