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网上办理业务流程》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6-18 12:12 来源:导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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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网上办理业务流程》(榕建规〔2026〕3号)已于2026年6月12日印发,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和有关内容,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目的

《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办法》落地实施,将《办法》中的原则性条款细化为实操准则,推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全流程网上办理,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我局制定了《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网上办理业务流程》(以下简称《流程》)。

二、目标任务

解决以往线下跑腿多、纸质材料繁杂、申请人与审核部门工作交叉、办事周期长等问题,实现维修资金申请、公示、表决、审核、拨付全流程线上办理,全程留痕可追溯、数据实时监管,提高办事效率,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三、主要内容

《流程》核心内容分为适用范围及条件、申请人及核拨主体、工作流程及其他规定四个部分,围绕维修资金使用不同情形,科学划分工作阶段,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细化申请要件及材料规范。。

(一)明确适用范围及条件(第一点)

明确适用范围为市本级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维修资金使用的网上办理业务。适用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须在我市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入库。

(二)明确申请人及核拨主体(第二点)

明确申请人为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

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区住建(房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维修资金使用受理、审核;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负责维修资金划转。

由业主作为申请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暂需通过线下途径办理。

(三)明确申请流程及申请材料(第三点)

明确紧急程序及一般程序下的预付款申请、余款申请、一次性申请六种情形下的流程及材料,将申请人筹备与部门审核分阶段设计,避免交叉,有效分离双方工作边界,厘清责任主体,压缩办理时限,提高使用效率。

为了防止紧急程序滥用,保障业主决策权,设置程序性制衡机制,规定紧急使用申请中“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占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总人数或总面积20%以上的业主对紧急使用维修资金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停止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申请,按一般情况使用维修资金的程序办理。

为防止申请流程久拖不决,根据工作实际设置合理工作时限,规定“表决期限不超过30日”。若30日内未能完成表决,可重新发起申请。此举旨在督促申请人做足前期准备,有效压缩整体办理周期。

(四)明确维修资金使用的补充管理要求(第四点)

因紧急使用程序无需业主表决,为充分保障业主知情权,确保业主及时获取紧急使用相关信息,规定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需三分之二以上受益业主在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中完成房屋绑定;此外,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专项保险的,适用《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持购买电梯专项保险的通知》(榕建维金〔2025〕26号)。年 月 日前,暂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小区,可依照《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办理工作的通知》(榕房〔2016〕3号)相关规定线下办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 邱艳华,联系电话:0591-8752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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