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开放举措。2025年4月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国函〔2025〕39号),明确在已有试点地区基础上,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合肥、福州、西安、苏州等9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2025年4月11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商资函〔2025〕84号)。2026年1月6日,商务部印发《大连等9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商资函〔2026〕5号),赋予福州市110项试点任务。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福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双轮驱动、协同发力,着力完善更具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全力打造能级更高的经济增长核心引擎,加快构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先行先试区。到2028年实现三大核心目标:
制度创新成果突出:全面落实国家试点任务,力争形成10项以上典型案例或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产业规模持续跃升: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6万亿元,生产性服务业比重提高至60%以上,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开放能级显著提升: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实际使用外资比重超70%,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进展
目前《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全市已建立“1个专班+14个专项工作组+N个开放平台”的推进体系:成立福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市服开办)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对应14类国家试点任务设立14个专项工作组,明确各组长单位、牵头及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牵头处室与经办人员,细化分解110项具体试点任务。
按照“三年周期、梯次推进”的安排,2026年为健全体制机制阶段,重点完善配套制度,分批启动试点任务,力争年内20%以上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2027年为全面深化推进阶段,聚焦重点平台落地示范项目,形成一批优秀案例,力争70%以上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2028年为总结巩固提升阶段,推动试点高质量收官,形成一批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并推动长效化。配套建立月度通报、季度跟踪、年度考核的闭环督导机制,保障试点落地见效。
四、范围期限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福州市全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涵盖14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数字贸易与电信服务开放。推进“闽江数字贸易走廊”提质升级,探索建立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放宽增值电信业务外资准入,推进5G/6G深度覆盖及数联网试点,拓展“港数闽存闽算”数据跨境业务。
(二)医疗康养领域开放升级。探索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细胞治疗、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转化和临床应用。支持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在榕设立诊所,支持境外医疗专业人员短期执业,允许中外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打造“文旅+康养”精品线路。
(三)金融国际合作深化拓展。推进国际保理、多式联运保险试点等事项。稳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推广个人侨汇结汇便利化试点。推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和数字人民币双边跨境业务常态化应用。
(四)商贸文旅融合创新发展。聚力三坊七巷、上下杭等街区提质升级,全面建设入境游客友好型示范商圈。争取马尾琅岐口岸正式开展离境退税业务。培育首发经济、直播电商、绿色消费等新增长点。
(五)交通运输服务互联互通。探索“一箱到底”联运模式,推广闽粤港“跨境一锁”快速通关,支持船供燃料油储罐兼具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功能。
(六)“两业”融合竞争力提升。完善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推进交易模式创新,探索开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机器视觉、工业互联网等新职业工种培训,建设福兴创新实验室、闽都创新实验室等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
(七)服务业新业态培育壮大。依托福州新区、东南汽车城开展“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探索航空保税维修、集成电路设备租赁、飞机保税租赁等新业态,稳步发展特色租赁金融服务。
(八)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支持智慧口岸建设,全面认可电子单证法律效力。高标准建设中印尼“两国双园”。支持参与海洋碳汇等国际低碳交易合作。
(九)境外人才从业执业便利。落实免签过境人员跨省市停留政策,持续扩容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便利化应用场景。制定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支持外籍科学家领衔科技项目。
(十)涉外法治保障强化。依托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打造法治创新与开放服务平台。健全涉外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与国际劳工人才培养。
(十一)行业基础规范完善。制定生物基因等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与目录。出台集装箱铁水联运装载等技术规范。推动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落地福州。引导外资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化建设。
(十二)境内外规则衔接相容。探索培育创建零碳工厂,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衔接互认。建设跨境联运货物编码转换机制,推动物流成熟规则向标准转化。开展数字身份互认试点。
(十三)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先试DEPA有关条款。高标准实施世贸组织相关规制文件,开展跨境资金池试点。
(十四)风险防控与协同监管。建立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推行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六、注意事项
强化责任落实。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和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与责任人;市服开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推进。
主动对上争取。各牵头和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直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策突破、项目布局与资金支持,推动试点任务早落地、早见效。
守牢安全底线。坚持开放与安全并重,聚焦数据安全、金融安全、生物安全、医疗药械安全等重点领域,完善风险处置预案,强化协同监管,实现高水平开放与高标准安全有机统一。
做好总结推广。及时梳理提炼试点中的创新做法、典型案例与制度成果,按要求做好复制推广;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营造服务业扩大开放的良好氛围。
七、关键词诠释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国家级制度型开放试点,通过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优化监管模式、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等先行探索,为全国服务业扩大开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助力地方产业升级与开放型经济发展。
数联网:基于数据要素流通的网络基础设施。
“港数闽存闽算”:利用福建的存储和算力资源为香港等地数据提供服务的跨境数据业务模式。
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
“两国双园”:中国与印尼之间开展的双向投资合作新模式,中方以福州元洪投资区为主体,印尼方以民丹工业园等园区为主体,共建互设产业合作园区,推动双向投资、贸易便利化与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是福州深化对东盟开放的核心平台。
“两业”融合: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通过制造业向服务延伸、服务业向制造渗透,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覆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数字经济、劳工标准等广泛领域,代表了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发展方向。
DEPA:《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涵盖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数据跨境流动、个人信息保护、数字身份互认等数字经济核心规则,旨在推动数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一箱到底”: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货物从起运地到目的地全程使用同一集装箱,中途不换箱的运输组织模式。
车路云一体化: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核心技术架构,协同联动智能化车辆、数字化道路设施和云端管控平台,实现车路云三方信息交互与协同决策,支撑高阶自动驾驶落地。
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福州市服开办秦瀚杰,联系电话:832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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