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上福州”建设发展规划(2026-2035年)》政策解读
2026年8月31日,市政府印发了《“海上福州”建设发展规划(2026-2035年)》(榕政〔2026〕162 号,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1994年,习近平同志在福州工作期间,研究制定了《关于建设“海上福州”的意见》,极具前瞻性地提出了“海上福州”战略构想,科学制定了7年(1994年-2000年)、10年(2001年-2010年)发展定位和战略目标,在全国沿海城市中率先发出“向海进军”的时代宣言。2011年以来,福州市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海上福州”的战略构想和建设思路,先后制定了“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等一系列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十五五”开局之年,为接续实施《关于建设“海上福州”的意见》,根据《“十五五”“海上福建”建设规划》《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规划》,以高水平规划更好引领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与我市综合实力和影响力相匹配,海洋综合开发和综合管理现代化的“海上福州”,全面实现从海洋大市向海洋强市的跨越,建成立足海峡、辐射海丝、面向全球的现代化国际海洋城市。
三、工作进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上福州”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及早谋划、及早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规划编制工作指明了方向、厘清了发展思路。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单位及各相关县(市)区认真研究谋划,结合福州实际,起草拟定《规划》,按程序征求市海渔局、市工信局等有关单位以及各相关县(市)区意见建议,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情况,对实施方案作了修改完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规划期为2026年至2035年。
五、主要内容
《规划》分发展成效、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发展成效,主要总结“十四五”时期以来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成效,分析困难问题,为“十五五”时期以及未来十年海洋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主要明确发展目标。结合上一轮建设成效,前瞻把握未来十年海洋经济发展趋势和机遇,深化拓展提升1994年《关于建设“海上福州”的意见》提出的“建设三大工程,拓展四个基地”目标任务,提出了中长期发展目标、五大战略定位、五个方面重点任务,围绕2030年、2035年发展目标,设置了4类11项建设主要指标,奋力实现科技创新赋能、海洋产业升级、人海和谐共生、深化开放合作的“海上福州”建设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围绕总体目标,主要提出5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动海洋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坚持创新驱动,强化海洋战略科技力量,培育海洋科技策源优势,构建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一体推进海洋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二是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湾经济产业群。坚持产业强海,高效利用全球资源推动海洋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创新应用场景集聚壮大海洋新兴产业,聚焦战略前沿领域布局海洋未来产业,重点打造全球海产品冷链物流与精深加工基地、国际知名的高端特种船舶研制中心、国际领先的临港石化与新材料产业高地、世界级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全球领先的海上新型能源体系等。三是构建陆海统筹内外联动新格局。坚持陆海统筹,加快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创新拓展海域海岛海岸“三海资源”联动发展“福州实践”,高标准推进“四位一体”海洋新基建体系。四是打造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画卷。坚持生态护海,完善海洋监测预警机制,开展海洋环境系统治理,深化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遗产与保护地协同管护模式,全面提升海洋综合治理效能。五是建设合作共赢的蓝色伙伴关系。坚持开放活海,打造两岸海洋命运共同体先行区,积极发展多边蓝色经济合作,打造多元交融海洋文化品牌。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相关内容,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六、注意事项
《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海洋经济处,联系电话:0591-87628386。


闽公网安备:

